中缅边界问题与尼赫鲁的干预及其战略意图(1956—1960)
2017-02-11 16:00:31        今日中国www.chinatodayclub.com                     来源:今日中国

中缅边界问题与尼赫鲁的干预及其战略意图(1956—1960) 今日中国 www.chinatodayclub.com

摘要:对中缅边界问题,印度总理尼赫鲁采取了积极干预的政策,其战略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支持缅甸的边界主张,特别是依照“麦克马洪线”来划定中缅边界北段,从而达到确认中印边界东段“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之目的。在中缅边界谈判的过程中,尼赫鲁不仅向缅甸提供有关西姆拉会议和“麦克马洪线”的文献资料,多次向缅方通报同中国领导人会谈边界问题的情报,而且还接受缅方建议,向中国施加压力。尼赫鲁在缅甸、尼泊尔等国同中国进行边界谈判过程中对这些国家所给予的支持,体现出印度更为宏大的国家安全战略的目标,即将这些国家牢牢纳入印度的势力范围,扩大和巩固印度在这一地区的支配力。

缅甸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就多次提出中缅边界问题,要求谈判解决有关争端。1955年11月20日在中缅边境地区爆发的“黄果园事件”,是导致中国领导人决定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对待边界争端所采取的“暂维现状”政策、启动同缅甸进行边界谈判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中缅边界问题,印度总理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采取了积极干预的政策。他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支持缅甸的边界主张,特别是依照“麦克马洪线”来划定中缅边界北段,以此达到确认中印边界东段“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之目的。为此,尼赫鲁不仅向缅甸提供有关西姆拉会议和“麦克马洪线”的文献资料,多次向缅方通报与中国领导人会谈边界问题的情报,而且还接受缅方建议,向中国施加压力。在中缅边界谈判的过程中,印度和缅甸互通情报,相互配合,争取在各自同中国的有关谈判中获取最大利益。尼赫鲁的干预还体现了印度更深远的战略意图,即保持、巩固和扩大对这些周边国家的影响力,确立印度在这一地区的力量优势地位。本文在整理和利用中国外交部解密档案、尼赫鲁纪念馆暨图书馆(Nehru Memorial Museum and Library)馆藏档案以及中国、印度已刊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尼赫鲁干预中缅边界问题及其战略意图等问题进行较系统的论述和研究,以期阐释印度处理对华关系以及处理中印边界争端的若干政策的实质,并从这一层面揭示缅甸对待中缅边界谈判的策略以及对中缅边界条约的真实态度。

一、中缅有关边界问题的交涉和中国的基本政策

缅甸原为中国属国,同中国本无边界争端问题。中缅边界问题产生于1885年英国对缅甸的侵占,至新中国成立之时尚未得到解决。边界争议地区分为北段、中段和南段。北段是指尖高山(High Conical Peak)以北一段,英国虽在1911年4月10日给中国政府的照会中承认片马(Hpimaw)、岗房(Kangfang)、古浪(Gawlum)属于中国,但一直占据这一地区。中段是猛卯三角地(Namwan Assigned Tract,缅甸及印度方面称之为南碗三角地),是南碗江(Namwan River)和瑞丽江(Ruili River,又名龙川江)汇合处,面积约250平方公里;英国通过1897年的《续议滇缅条约附款》,以“永租”名义取得对该地区的管辖权,缅甸独立后宣布继承“永租”权。南段是指佧佤山区的一段,即所谓的“1941年线”。1941年6月18日,英国政府同中国国民政府以换文形式,在佧佤山区划定一条边界线,该线将佧佤山区72%的土地划给英属缅甸,同时将与中国关系密切的班洪部落的一部分和班老部落全部划入缅甸。对这三段未定边界,中国政府最初的态度是不承认“1941年线”,收回猛卯三角地以及包括片马、岗房、古浪在内的地区。而缅甸方面则坚持“1941年线”合法有效,“永租”猛卯三角地,只承认在北段存有争议,可考虑将包括片马、岗房、古浪在内的一些土地交还中国。(有关中国与缅甸之间边界争端的基本情况,参见《中国缅甸边界历史简况》(1954年11月),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496-02(1)。)

当新中国总理周恩来于1954年6月第一次访问缅甸时,吴努(U Nu)总理在29日同周恩来的第二次会谈中就提出,中缅边界尚未划清,两国可在联合声明中表示一下将采取步骤,但无需说明什么具体步骤。对吴努的这一提议,周恩来并不赞同。他告诉吴努:“我仍怀疑是否应该写上,因为考虑到我个人的权力问题。我个人相信,原则上说,那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中国政府还没有把中国与各国的边境问题放在日程上。中国政府尚不愿接触这个问题,因为现在处理这个问题尚无可能。在处理这个问题之前,还要做许多工作,例如测量等等。如果在中缅联合声明中要提到这个问题,那么我必须打电报回国请示。按照中国政府办事的程序,这种问题或者交给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讨论,或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决定。”

对周恩来的上述解释,吴努依然坚持说:“我们过去向历来的中国政府提出解决边境问题时,每一次都得到类似的回答,因此缅甸人民感到大惑不解,他们想中国对于缅甸的领土是否怀有野心?正是为了这个原因,所以我才建议在联合声明中含糊地提一下。”对于吴努这段深含寓意的话语,周恩来回答说:“我不是说不解决这个问题。我是说如果要在联合声明中提到这一问题,那就牵涉到我个人的权力问题。”他并未反驳吴努有关中国“侵占”缅甸领土的暗示。

吴努在表示他将同周恩来就边界问题“保持联系”,以及“会经常指示我的大使并要他向中国政府提出具体建议”之后,他又说了以下意义深远的话:“缅甸的人口只有1800万,而中国的云南省就有1600万至2000万人口。因此缅甸的人口只及中国的一省。缅甸对于中国是有一些恐惧的,并希望中国尊重缅甸的领土完整。请阁下原谅我们的这种恐惧。我想向阁下提出一个呼吁(不在联合声明中提),我们认为中国是我们的老大哥,我们希望中国采取步骤来消除我们的恐惧。”对于吴努的这段话,周恩来回答说:“至于说领土,中国的地方已经很大,人口已经很多。我们立国的政策就是把自己的国家搞好。我们没有任何领土野心。我现在作此声明,吴努总理是可以相信的。”(周总理与吴努总理第二次会谈记录,1954年6月29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3-00007-03(1)。)

吴努在这次谈话中提出了两个重要观点:其一,是中国“对缅甸的领土怀有野心”,希望中国“尊重缅甸的领土完整”;其二,缅甸对中国怀有疑惧,希望中国采取措施消除此种疑惧。吴努讲话的实质就是要求中国作出让步,接受缅甸所主张的边界。这也成为尼赫鲁其后干涉中缅边界问题时向中方所反复强调的理由之一。从中国领导人处理中缅边界问题及其他边界问题的决策来看,其主要考虑之一就是试图消除周边国家的所谓“恐惧心理”。周恩来1957年8月7日在史地学家座谈会上曾明确指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扩张,但人家不信,一些亚洲国家很担心,认为大国必然扩张,所以要用实际行动使他们慢慢相信,争取和平共处,在十年内要努力解决同邻国的边界问题,先从缅甸开始,陆续解决,解决后他们就放心了。”周恩来还指出:“边界问题是帝国主义侵入东方后遗留下来的,很复杂,无论是勘界、竖桩,还是绘制地图,我们都没有好经验,需要认真研究一下,选择一个对象来试之。缅甸与我们关系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议者,这是我们相互之间可以谈问题的政治基础。缅甸代表了一些小国的想法,如果我们同缅甸的边界问题解决得好,对于消除缅甸对我们的恐惧心理、安定其他周边国家都会产生很好的影响。更深一层的意义是,还可以推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边界问题解决得好。”(《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67页;《周恩来传》(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1303—1304页。)

鉴于上述考虑,中国领导人认为中缅边界问题是一个“重大而复杂的问题”,短时期内不能解决,但必须加紧准备,尚不可能同缅甸进行具体商谈。为了解边境情况,外交部党组在1955年4月指示云南省派专人携带资料到北京汇报,并要求“组织边境国界勘察工作团进行有计划的勘察”,同时继续进行研究 (外交部党组:《关于目前中国、缅甸两国间一些实际问题的处理方针》(1955年4月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7-00004-02(1)。)。1955年,周恩来布置外交部亚洲司进行研究,中央有关部门参加调研和讨论,以制定解决方案(《无尽的思念》,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434页。)。11月20日,中缅军队在“1941年线”以西的黄果园发生武装冲突,双方各有人员受伤。这一事件“使中缅两国政府体会到及早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必要”。缅甸政府两次照会中国政府,吴努在1956年1月25日和2月21日也两次致函周恩来,表示“设法划定两国边界的时候已经到来了”。他提议“在此段边境澄清之前,两国政府承诺尊重1941年协议的界限,并将双方军队从此线两旁撤离若干距离”。吴努在信中表示“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这条线不会感到困难”。周恩来在给吴努的回信中强调:“1941年线是国民党政府和英国政府划出来的一条边界线。当时中国人民就有不同的意见。总理阁下,你不难设想,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这一条边界线是有困难的。好在有关两国边界的问题,按照我们的协议,迟早是会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谋求解决的……至于中缅双方不同的意见,可以留待将来谈判时寻求解决。”(《关于中缅之间未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四稿)》(1956年7月1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8-04(1);中国总理周恩来给缅甸联邦总理吴努的复信,1956年5月20日,参见卓人政主编:《殷殷胞波情——1956年中缅边民大联欢》,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5页。)

面对这种局面,中共中央认为“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应该加快步伐了”(参见《周恩来传》(三),第1297页。)。1956年3月7日,周恩来主持会议,讨论中缅边界问题,参加会议的有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陈家康部长助理以及驻缅甸大使姚仲明。在讨论南段未定界的划界问题时,会议决定“原则上可考虑由双方军队从目前驻地分别后撤同等的距离(例如10公里)。然后由我们自己先进行勘查工作。进行这一工作的原则是先勘察我驻军地区的边界;在我军没有进驻的地区,由靠拢我们的边民提供证据和材料;先勘察前沿,后勘察靠后的地区。在我们自己进行了勘察后,再同缅方商妥原则,进行联合勘察。重点了解在‘1941年线’和习惯线之间的地区,究有多少人口,要调查清楚。会议同时还决定,相关工作由外交部、国防部、公安司令部共同商议,拟出方案”。3月9日,章汉夫又召集中央有关部门,继续就中缅之间的未决问题举行讨论会,其中特别讨论了边界问题。章汉夫在会上指出,中缅关系很好,但中缅间尚有悬而未决的问题,“过去,有的问题是因为我们拖延而没解决,有的问题,是因为我们不清楚情况而不敢很快解决。现在,需要把能解决的问题就解决掉,不能解决的,就予以研究”。在此期间,周恩来还两次派萧华(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前往边境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萧华在考察报告中强调说:“这是一条比较难以承认的线,需要研究。” (关于中缅之间未决问题的讨论和布置,1956年3月7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7-01(1);外交部召集中缅间未决问题会议纪要,1956年3月9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7-02(1);萧华:《关于云南边防情况和对边防斗争的几点意见》(1956年6月1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8-01;有关情况还可参见《周恩来传》(三),第1298页。)

1956年6月19日,邓小平召集军委、外贸公司、交通、云南省委等单位,根据萧华的报告和军委意见,就中缅边境地区的边防、边区贸易和外事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有关中缅未定界的划界问题,外交部在会上建议:“目前不宜急于解决,可先争取做好民族工作,搜集材料,待时机成熟后,通过外交途径谈判解决。” (外交部亚洲司:《关于中缅边境问题讨论会的报告》(1956年6月22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8-03(1)。)《邓小平年谱》的记述是:“上午,主持召开中共中央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云南边防问题。”《邓小平年谱(1904—1974)》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1295页。7月14日,外交部向周恩来报送《关于中缅之间未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在第七个问题“中缅南段未定界的划界问题”中,外交部提出以下意见。其一,在中方勘界结束后,可同意缅方联合勘界的建议(届时预先商定联合勘界的地带、路线和双方共同遵循的原则);其二,在双方正式划界前,与缅方商定办法,以避免冲突,提出下列两个方案:(1)依双方最前沿部队现在所形成的线间划一缓冲地带(或缓冲区,在正式划界后即失效),双方军队都不准进入,但为维持缓冲地带内的社会秩序,可在缓冲地带中间划一条临时防守线,由双方各派军事警察(或边境警察)负责维护各自一方缓冲地带内的社会治安;(2)不划缓冲地带,只划一条临时防守线,该线的划法与第一方案为维持缓冲区社会秩序的临时防守线相同。外交部报告认为“第一个方案为好”,因为这一方案“可以避免临时防守线的直接提法;可以限制缅军继续推进,而不部分伸出习惯线外,从当前形势看,我全线推前了一大步;缅方并不吃亏,且也自现驻地推前了一步,使缅方可能接受。因此,较为现实些”。外交部同时建议:关于中缅边境问题采用此文件,把中联部的文件中有关缅甸的部分删去,以免重复和有出入;有必要指定一个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边境问题,或在中央或国务院领导下成立一个小组,包括外交、外贸、商业、民委、军委、中央对外联络部等单位,经常联系,及时研究边境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请示办理。中联部对中缅边界的意见是:“维持现状,并将我防守线外之武装、便衣工作队和民族工作队一律撤回。” (《关于中缅之间未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四稿)》(1956年7月1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8-04(1)。)周恩来在第四条理由上画线。

与此同时,中国驻缅甸使馆和云南省提出建议,不宜从“1941年线”以西撤军。中国驻缅甸大使姚仲明在1956年8月16日向外交部报告说:缅甸的意图是抓住先谈“1941年线”未定界,并且要我先撤出该线以西的军队以争取主动,然后再在中缅边界北段未定界上与我纠缠,如此对我十分不利。姚仲明建议,我军不应撤出“1941年线”以西地区,应采取与缅甸全面谈判的办法,以便就整个中缅未定界问题做平等合理的调整。8月21日,中共云南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讨论中缅未定界的划界问题,会后正式向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提出:我不宜后撤至“1941年线”以东,如这样,事实上等于我方承认“1941年线”,于我不利,易被缅方作为迫我承认该线合法性的借口。(参见卓人政:《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良好开端——我军撤出“一九四一年线”以西地区》,《百年潮》2003年第9期。)

1956年8月25日,周恩来接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U Hla Maung),吴拉茂递交缅甸总理吴巴瑞(U Ba Swe)8月21日写给周恩来的信函。吴巴瑞在信中坚持“北段是未定界,南段的边界已定”的观点,希望中国承认“1941年线”的合法性,并要求中国军队从该线以西撤离。8月27日,周恩来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吴巴瑞的来信和中缅边界问题。会议认为,新中国成立时对中缅边界未定界所采取的“不承认、不否认和暂维持现状”的方针,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必须找出“根本的解决方法”。会议指出,解决中缅纠纷的关键是“1941年线”,鉴于该线是中英两国政府正式换文确定的,不予承认还找不到法理依据,而出于贯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考虑,“在边界问题上与缅甸搞僵,我会因小失大”。因此会议决定:其一,撤至“1941年线”以东,但缅军不能进入我撤出的地区;其二,在北段可据理力争,并要求缅军后撤;其三,要求缅方迅速成立边界委员会,协商解决南北两段未定界问题。8月28日,外交部将上述会议精神电告姚仲明大使和云南省委。(参见卓人政主编:《殷殷胞波情——1956年中缅边民大联欢》,第119页;卓人政:《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良好开端——我军撤出“一九四一年线”以西地区》,《百年潮》2003年第9期。)

会议结束后,周恩来在晚上九点半约见缅甸驻苏联大使吴旺(U Ohn)和吴拉茂,向他们表明中国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态度。首先,表示中国愿意承认“1941年线”。周恩来说:“在南段,即使我们承认1941年线是有困难的,但是,我们还是愿意考虑把中国军队撤离1941年线以南的地区。我们同时要求,在北段,缅甸军队也从片马、岗房、古浪这几个地方同样由英国文件承认是中国的地方撤走,我们还要求缅甸军队撤出今年在北段所占的五个地方。”其次,主张南北两段同时解决。对吴拉茂和吴旺提出的先解决南段、以后再谈北段的建议,周恩来指出,北段的问题不是一个历史问题,而同南段一样,都是法律和实际问题,“南北两端应该同时解决,这才符合两国总理所发表的公报”。再次,主张成立关于边界问题的联合委员会。周恩来认为“这个委员会应该谈判解决南北两段边界问题”。周恩来还明确指出:“尽管我们在许多问题上还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我们的目的都是要把两国的关系搞好。中国不会多占一块土地。”周恩来在8月29日给吴巴瑞的回信中,重申中方的上述立场。吴巴瑞在读到周恩来的信函后对姚仲明大使说:“我感到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可能性和希望都增加了。”(《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614页;卓人政主编:《殷殷胞波情——1956年中缅边民大联欢》,第120页。有关周恩来1956年8月27日同吴拉茂的会谈内容,还可参见周总理与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两次谈话的要点,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757-02。 )

1956年8月27日会议是中共中央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一次重要会议,标志着中国处理中缅边界问题政策的重大变化。会议的决定不仅表明中国决定改变新中国成立以来处理边界问题所采取的“暂维现状”政策,同时显示中国将在中缅边界问题上作出较大让步。10月31日,中共中央将《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指示》下发到国内相关省区党委。该指示由周恩来起草,阐释了解决和处理中缅边界问题的基本考虑和主要方针,其中指出:“中缅未定界问题是我国历史遗留下来的尚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国力的强大和国际地位的提高,这个问题长期不解决可能使东南亚邻国对我国发生疑惧。我国同东南亚邻国间的边界如不及早确定,边界纠纷会日益增多,容易造成和东南亚邻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影响建立巩固的和平共处的关系。这两年来,我国已对中缅边界问题进行了研究,所以,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中缅边界问题的正确合理的解决,可为进一步处理我国和东南亚邻国的边界问题,提供一个良好开端。中央决定在中缅南段,承认‘1941年线’,并将驻防该线以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撤回到该线以东。关于中缅北段未定界,应该采取合理的、现实的态度,同缅甸政府谈判解决。缅甸继承英国‘永租’的猛卯三角地问题,也将在谈判中一并提出解决。以上三个问题,正由我国政府在同吴努和缅甸政府的谈判中,联系起来求得一劳永逸的解决。”该指示还特别要求云南省委加强对我国边境内特别是靠近“1941年线”和北段未定界我国边境内的兄弟民族的教育和团结工作,稳定头人和群众的思想情绪;在“1941年线”以西目前我军防区内,更要大力加强对当地头人和群众的工作,应该说服他们留下同缅甸政府派去的人员友好相处;加强对边防部队的领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边境问题的政策;边防部队第一线兵力可适当减少,有些容易造成边境紧张的措施应予适当纠正。(参见卓人政:《殷殷胞波情——1956年中缅边民大联欢》,第120—121页;卓人政:《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良好开端——我军撤出“一九四一年线”以西地区》,《百年潮》2003年第9期。)

在这种考虑下,对外交部1956年7月14日提交的《关于中缅之间未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周恩来在仔细阅读后,将其中涉及中缅南段未定界划界问题的一节用笔勾画,全部删去,同时指示外交部有关部门重新拟定报告。11月15日,外交部亚洲司重新提交题为《关于中缅关系中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报告,删去了中缅南段未定界的划界问题,增加了华侨、侨眷非法入缅和侨汇问题。(《关于中缅关系中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56年11月15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448-04(1)。)

1957年2月4日,吴巴瑞总理致信周恩来,正式表明缅方对中缅边界的意见。吴巴瑞的来信称:“我的政府的了解是,中国政府乐意接受缅甸政府1948年1月4日继承的缅中之间的边界线,而这条线见于附图上,只需对移交片马、岗房和古浪作必要的修正就是。”所谓“必要的修正”,就是在北段将50平方公里交还中国。(缅甸总理吴努报告中缅边界谈判经过,1960年5月2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428-03。)为让国内了解中缅边界问题的情况,1957年 3月16日,周恩来在政协全体会议上做了《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确定了中缅边界谈判的基本政策。周恩来强调:“中方所提出的划界办法,不是割地求和,不是屈从帝国主义的安排,也不影响我国的军事和经济生活,而是依据我国的国策,即首先是争取世界形势的和缓;第二是要与亚非国家真正和平共处,把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包围打开一个缺口;第三是预防大国主义情绪”,“现在两个国家的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所以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从过去由英国占领的缅甸来说,已经取得民族独立,成为独立的联邦共和国。中国也结束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地位,成为社会主义人民共和国。两个国家的制度虽然不同,但彼此之间建立了友好关系。在这个基础上来解决问题不能相同”。更为重要的是,周恩来强调指出:“要解决中缅边界问题,必须解决得是公道的、合理的,能够给人家一个范例,就是中国现在解决边界问题是合理的,使大家放心,能够和平共处。这是一个现实的态度,也只有这样才能实事求是地处理我们国家的边界问题。方法上只能经过谈判,不能采取别的办法,军事紧张应该把它消除。”(《周恩来传》(三),第1308—1309页。)在此之前,周恩来在3月13日会见吴拉茂时说:关于中缅边界问题,中国提出的建议和两国的联合公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有一些意见,因此,不可能在这次吴努逗留昆明期间签订协定。周恩来表示:“中国将坚持按过去建议和公报的原则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现在是需要进行说服和解释工作。”(《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26页。)

在上述政策指导下,周恩来在随后同缅甸领导人的一系列会谈中,阐释了处理中缅边界谈判的基本立场和具体方针。中国领导人相信:“我们不仅以这样的原则来对待中缅边界问题,而且也用同样的原则来对待我们同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苏联、蒙古、朝鲜、越南的边界问题。”(《周恩来传》(三),第1302页。)

首先,在承认以往有关条约之非法性的前提下,主张对有关地区的划界,依照“传统习惯线”加以解决。对于中缅边界北段,即从伊索拉希山口(Isu Razi Pass)到底富山口(Diphu Pass)的这一段,其走向实际上同“麦克马洪线”是大致相同的,但中方强调“不愿用‘麦克马洪线’这一名称”。周恩来反复向缅方表示,这条线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法的。之所以是不公平的,是因为当时中国并不了解那个地方的地形,当时的达赖喇嘛未表示反对也是因为不了解,因此是强加于中国的;之所以是不合法的,是因为它是由英国和西藏简单地换文确定的,是个密约,当时中国政府没有加以批准,这在中英文本上都是注明了的,“因此,我们是很不愿意承认这条线的。但是为了中缅友好,为了安定我们之间的边界,我们在中缅边界这一段愿意按照习惯线来解决”。至于如何在中缅边界北段按“传统习惯线”划界,周恩来指出,应有一个大致的方向,那就是在尖高山以北、恩梅开江(N’Mai Kha River,又称梅开江,May Kha River,中方也称之为独龙江)以东。他在1956年10月还明确告诉缅甸领导人说:“中缅北段边界可以划到接上‘麦克马洪线’的一点为止,但是这是我们之间的一个默契。”(《周恩来传》(三),第1318—1320、1302页。)

其次,在边界问题解决之前,主张维持现状,并对“现状”作出界定。周恩来在1956年6月22日会见吴拉茂时指出:“目前处理边界问题的首要也是最好的原则是维持现状,然后设法解决。但这个原则在实行时还会有许多问题。就中缅边界的现状而言,是可以以缅甸独立、新中国成立那时的现状来做根据的。” (周恩来总理会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谈话纪要,1956年6月22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307-02(1)。)在8月4日给吴努的信函中,周恩来也明确表示:“我依然认为,在两国边界尚未完全划定以前,比较妥当的办法是暂时维持目前两国边界的现状,也就是说,暂时维持缅甸独立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两国边界的实际状况,而防止发生纠纷。” (卓人政主编:《殷殷胞波情——1956年中缅边民大联欢》,第7页。)中国在处理中印边界问题时,同样采取了上述对“现状”的解释。

最后,明确划界谈判的“原则”和“法律依据”,主张一揽子解决的方案。缅方坚持首先应确定划界原则,原则应该是地形,而“合乎自然而又方便的地形是分水岭”,确定分水岭的“法律依据”则是以往的条约。中方坚持认为,缅方提出的“法律依据”“只能供作参考,而不能作为谈判基础,因为那些条约是过去英国签订的条约……历史资料只能用作参考,因为按历史来谈是谈不清楚的。另外有一部分历史材料到现在还起法律作用,主要是并且特别是关于边界问题的,这是要考虑的,可以作为谈判基础的一部分。但是更重要的是根据新的情况,根据两国的友好关系”(《周恩来传》(三),第1319—1320页。)。至于如何确定地形,中国建议,成立边界问题联合委员会,坚持必须经过勘察、再确定“习惯线”这一原则。周恩来在1956年8月27日会见吴拉茂时强调了这一原则,因为在中国看来,“这样才是公道,否则就不能寻找解决的办法”。周恩来在1956年10月会见吴努时,再次重申上述原则。周恩来指出,这个委员会的任务在南段是立桩,在北段是划界,在猛卯三角地是寻找具体的解决办法。有关中缅边界三段未决问题的解决,中方在谈判中坚持“各点具体建议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考虑”。(《周恩来传》(三),第1298—1299、1301、1316页。)后来的中缅边界谈判和划界工作,基本上依照这些原则而展开。

1958年上半年,外交部有关部门在章汉夫副部长的率领下,对中缅边境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7月22日提交的题为《目前中缅边境的形势和问题》的报告中,章汉夫向外交部党委汇报了考察的相关情况。他写道,“我们视察之后更加感到中缅国界线是很不合理的。过去英帝国主义只顾对它有利,随心所欲地划界。它并不是一般地按照山脉或河流划界,有的地方是按小河小丘划界,甚至以土司辖地划界,有的地方不惜分割村寨。有条约根据的地方,也没有根据条约规定划界”,而“这一切国民党政府都同意了,真是令人愤慨”。章汉夫在报告中还强调:“外交部过去对边疆形势的发展研究不够,随着大跃进形势的发展,有些指示应该重新检查,并且加以研究修改。外交部今后一方面应加强研究边境形势和它对边境问题的影响,另方面应在国际形势和中缅关系的研究方面,加强对地方的帮助。”(章汉夫:《目前中缅边境的形势和问题》(1958年7月22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557-01(1)。)根据周恩来的提议,1958年8月成立由陈毅领导的边界委员会,继续为解决边界问题进行准备。1959年西藏叛乱后,中国领导人认为“保持中缅友好关系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在国际上反帝反修正主义斗争的重大意义”,从而更加关注中缅边界问题,并力求尽快加以解决(关于当前中缅边境涉外问题情况和意见的报告、云南省外事处党组给云南省委的报告,1960年12月21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677-03(1)。)。

二、尼赫鲁干预中缅边界问题与缅甸同印度之间的配合

尼赫鲁介入和干预中缅边界问题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支持缅甸的边界主张,特别是依照“麦克马洪线”来划定中缅边界北段,从而达到确认中印边界东段“麦克马洪线”的所谓合法性之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印度和缅甸互通情报,相互配合,争取在各自同中国的有关谈判中获取最大利益。尼赫鲁不仅向缅甸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和情报,多次向缅方通报同中国会谈边界问题的情况,为缅甸出谋划策,而且还接受缅方建议,向中国施加压力。从缅甸方面的政策看,它同样借助印度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在边界问题上的主张和利益。 如1959年后,缅甸驻华大使觉温(Kyaw Winn)一直向印度驻华大使帕塔萨拉蒂(G.Parthasarathi)通报中缅边界谈判的进展情况,帕塔萨拉蒂也及时将情况向印度国内汇报。缅甸政府也向印度驻仰光大使通报相关情况。觉温是奈温总理的亲信,被任命为驻华大使,其使命就是为了同中国谈判解决边界问题。

尼赫鲁在缅甸独立后就一直关注缅甸局势的发展和中缅关系的动向,认为印度同缅甸有着“特殊和更为密切的关系”。他在1949年12月告诉缅甸领导人德钦努(Thakin Nu)说:印度和缅甸有着许多共同关心的问题,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求两国必须考虑彼此的关切,而中国局势的发展变化使印度和缅甸更有必要经常进行磋商(To Thakin Nu, 1 December 1949, S.Gopal, ed., Selected Works of Jawaharlal Nehru, Second Series, Volume Fourteen, Part I (15 November 1949-8 April 1950),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1992, p.501.以下简称SWJN, SS,标明卷号、出版年代及页码。德钦努即后来的吴努总理。)。对于中缅边界问题,尼赫鲁认为是一个在历史上产生争端的问题,而且没有正式划界。他在中国内战进行之际就曾表示,中共的胜利和中国对中缅边界的态度,是有关系的(Letter to Premiers of Provinces, 1 April 1949, S.Gopal, ed., SWJN, SS, Volume Ten,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1990, p.305. )。在解放军和平解放西藏之时,尼赫鲁除关注中印边界问题外,还特别关注中缅边界问题。他在1950年10月告诉印度驻华大使潘尼迦(K.M.Panikkar):由于中缅边界的有些地段并没有划界,这将会导致中缅之间的麻烦。但尼赫鲁主张,不要马上提出这一问题,而是要等战争风险过去之后再说。尼赫鲁在同这一时期来访的缅甸外长苏昆雀(Sao Hkun Hkio)会谈时,双方同意在缅甸边界上制造麻烦的任何企图,都会导致德钦努政府完全敌视中国。 (To K.M.Panikkar, October 25, 1950, S.Gopal, ed., SWJN, SS, Volume Fifteen, Part I (1 August-25 October 1950),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1993, p.442. )为此,印度在这一时期向中国专门提出过中缅边界问题。1950年12月28日,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陈家康向潘尼迦大使递交一份备忘录称:“像中国、印度和缅甸这样的亚洲国家之间所存在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正常的外交途径加以解决;缅甸大使对中国的新地图表示担忧,他说这个地图把某些缅甸领土画到中国境内。我告诉他说,人民政府尚没有时间去画新的地图,因此只能出版旧的地图,并特别表明了这一点。中缅边界一直都没有划界,我们认为,坐下来进行划界并没有什么困难。中国没有领土野心。”(陈家康在1950年12月28日递交潘尼迦的备忘录,尚未在中国外交部解密档案中找到。有关该备忘录的引文可参见To Thakin Nu, 30 December 1950, S.Gopal, ed., SWJN, SS, Volume Fifteen, Part II (26 October 1950-28 February 1951),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1993, p.546. )尼赫鲁接到潘尼迦的上述汇报后,立即将有关情况告诉德钦努。尼赫鲁在电报中还明确表示,印度极为关注“缅甸与中国边界的安全”,他希望中国政府意识到,中缅边界上的任何行动,都会导致同印度关系的“复杂化”(To Thakin Nu, 30 December 1950, SWJN, SS, Volume Fifteen, Part II, p.546. )。

尼赫鲁甚至还一度表达了调停中缅边界争端的意愿。他在1951年10月告诉潘尼迦大使:“中缅边界过去就一直引起争端,尚未划定。同印度相比,缅甸北部更容易遭到进攻。中缅边界如能不再引发争端,这将符合我们的利益,也有利于这一地区的普遍和平。”(Cable to K.M.Panikkar, 2 October 1951, S.Gopal, ed., SWJN, SS, Volume Sixteen, Part II(1 July 1951-31 October 1951),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1994, pp.643-644. )因此,尼赫鲁在1951年10月间又告诉潘尼迦说,他欢迎中国和缅甸之间进行会谈,如果中缅双方同意,印度准备直接参加会谈。他还建议中缅会谈应在中印有关西藏问题的谈判之后开始,而不是同时展开。(Cable to K.M.Panikkar, 2 October 1951, SWJN, SS, Volume Sixteen, Part II p.644. )在中缅边界问题上,尼赫鲁首先关注的是中国地图对中印边界和中缅边界的画法。他在1951年2月8日写信告诉德钦努,中国地图将缅甸的一部分和印度的一部分画入其版图之中,“这自然遭到缅甸和印度的反对。但我们知道这些地图是老地图,就我们而言,我们在蒋介石时期及其以后,就对这些地图完全置之不理了。我们已公开而明确地宣布了我们的政策,即我们同西藏和中国边界早先已确定下来了,那就是麦克马洪线。我们将不会容忍对这个边界的任何干涉”。鉴于此,尼赫鲁强调指出:“没有必要或不值得就这个问题同中国政府打交道。” (To Thakin Nu, 8 February 1951, SWJN, SS, Volume Fifteen, Part II, p.549. )

1954年6月,周恩来访问印度,尼赫鲁在同周恩来会谈后,立即将会谈的重要内容通报缅甸总理吴努和印度驻联合国大使梅农(V.K.Krishna Menon)。尼赫鲁在6月27日写信给吴努说,因为周恩来接下来要去缅甸访问,建议吴努在同周恩来会谈前,最好读一读他的来信。尼赫鲁在信中称赞周恩来“坦诚、直率,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在一般的共产党领导人中是“颇为不同寻常的”。尼赫鲁告诉吴努:周恩来讲话有一定的权威,善于接纳各种想法,对亚洲考虑得较多,对东南亚则考虑得更多。周恩来特别希望与东南亚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关系,并准备为消除他们的恐惧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尼赫鲁还告诉吴努,他在同周恩来的谈话中,讲到了吴努对缅甸共产党活动的担心。(To U Nu, 27 June 1954, Ravinder Kumar and H.Y.Sharada Prasad, eds., SWJN, SS, Volume Twenty Six (1 June 1954-30 September 1954),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0, pp.407-409. )尼赫鲁在同一天凌晨给梅农的电报中,说自己非常满意同周恩来所进行的“内容广泛”的会谈,“非常令人鼓舞”。尼赫鲁说:“我认为,周恩来在这里所看到的一切,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彼此也有了深入的了解。他现在非常注重亚洲,渴望了解自己知之甚少的那些亚洲国家。他还多次谈到印度的经济和工业要比中国先进得多,谈到我们两国的重大责任,渴望消除亚洲小国的忧惧。他的访问毫无疑问将使我们两国的关系更为密切。”(Message to V.K.Krishna Menon, 27 June 1954, SWJN, SS, Volume Twenty Six, p.410. )吴努同样向尼赫鲁通报了自己同周恩来的会谈情况。吴努在1954年7月1日,也就是他同周恩来会谈后的第二天,就致函尼赫鲁,其中特别通报了有关中缅边界问题的会谈情况,说他当时向周恩来表示,缅甸将在合适的时候通过驻华大使来处理边界问题。因为周恩来在6月29日同吴努会谈时表示,中缅边界问题和华侨国籍问题,都是历史遗留下来而国民党时代未加以解决的问题。对于边界问题,周恩来同意在将来加以解决。 (吴努1954年7月1日给尼赫鲁的信函,参见 SWJN, SS, Volume Twenty Six, p.413, footnote 3. )尼赫鲁在7月9日给吴努的复函中说:“就边界问题而言,在我们看来,并不介意向他们提出这一问题。我们的边界非常清楚。由于我们自己对此了如指掌,而且一直都是公开宣称的,因此,我向他提出这一问题是毫无意义的。”但尼赫鲁告诉吴努,在边界问题上,缅甸同印度有所不同,因此最好要明确地提出来。 (To U Nu, 9 July 1954, SWJN, SS, Volume Twenty Six, pp.412-413. )

从1956年7月开始,缅甸报纸连续报道所谓中国军队进入“缅甸领土”的新闻。7月31日,缅甸《民族报》(The Nation)报道,有1500名中国士兵深入缅甸境内60英里,在佤邦占据了缅甸领土1000平方英里。几天之后,该报又报道说,在过去几周内,中国军队沿着缅甸—云南—西藏一线长约50英里的边境地区,在多处建立据点。与此同时,缅甸还有报道说中国军队在两处进入了克钦邦。缅甸总理吴巴瑞在8月7日的记者招待会上,公开指责中国军队占领了750—1000平方英里的缅甸领土。吴巴瑞请求印度代表缅甸方面,就解决中缅边界问题进行调解。《印度时报》(The Hindu)在8月31日报道说,缅甸前总理吴努已向尼赫鲁提出了个人请求,希望后者发挥影响,“使中国撤出其所占领的缅甸领土”。 (有关缅甸向印方的请求,参见 H.Y.Sharada Prasad, A.K.Damodaran, and Mushirul Hasan, eds., SWJN, SS, Volume Thirty Four (21 June-31 August 1956),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5, p.385, footnote 2, footnote 3. )面对缅方的指责和攻击,周恩来在8月25日会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批评缅甸政府和新闻报道的作法。周恩来告诉吴拉茂说,有关“1941年线”,“中国军队两年前就到了1941年线以西,两年来并没有移动。但是,两年来很多缅甸军队却进入了历史上中国人民承认的习惯线以东的地区,这个地区原来是空的。因此,两年来,缅甸军队在南北两段都向前推进,而中国军队没有移动。之所以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我们知道南北两段都还是未定界,为了友好起见,我们认为南北两段的问题不严重,可以通过谈判解决。没有料到我们反被攻击入侵”。周恩来进而指出:“中国毫无侵略缅甸的意图……即使这一次缅甸报纸和缅甸政府负责人都公开地说话,中国方面也没有用政府的名义来给予答复。尽管事实上在此段缅军占了中国的地方,并且还在推进,在南段,按照我们所认为的界线,缅军进入的也很多,但是我们并没有把这些事实公布出来。”周恩来在会谈中还告诉吴拉茂:“如果中国政府随便丢掉土地,中国人民是不能容许的。” (周恩来总理会见缅甸驻华大使吴拉茂谈话纪要,1956年8月25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307-03(1)。)

面对中缅之间出现的边界争端,尼赫鲁的反应是异乎寻常的。他完全站在缅甸的一边,支持缅甸的领土主张,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1956年8月26日,尼赫鲁指示外交部,印度“必须在这个问题上对中国政府采取一些步骤,这既是出于缅甸政府向我们的请求,也是为了在当前和将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至于采取何种步骤,在尼赫鲁看来,仅让驻华大使拉·库·尼赫鲁(R.K.Nehru)同周恩来进行谈话是不够的,必须向中国政府递交“更为明确”的东西,这个“更为明确”的东西以非正式备忘录的形式为好,而该备忘录应在缅甸政府代表团来访时进行商定后,再递交中方。至于备忘录的内容,尼赫鲁指示,要认真准备,“要确定哪些话一定要说,哪些不提”。不过尼赫鲁要求不要直接提及印度同西藏或中国的边界问题,“但要充分提到同麦克马洪线的联系,因为据说中国人在靠近缅甸的某些地方,也越过了我们的边界”。尽管尼赫鲁不主张印度过多地介入中缅边界争端的细节,但他强调印度可能必须要说的是,“这个边界的很大一部分已为先前的条约、换文等所确定,并间或已在地面上划定。我们注意到,中国人民政府宣称,它不受过去条约和协定的约束,但依照国际惯例,就其他相关政府而言,以前的条约或协定并不能单方面宣布废除或改变。同时,长期的实际占有、历史、传统、习惯以及地理的自然特征,都是具有重要考量的因素”。 (Chinese Incursions into Myanmar, Note to the Foreign Secretary and the Commonwealth Secretary, MEA, 26 August 1956, SWJN, SS, Volume Thirty Four, p.386. )

尼赫鲁在此提出一个重要观点,也是印方在其后中印边界问题交涉过程中所反复提及和坚持的,即“无论如何,任何单方面的改变都是不可以的。有关中缅之间某些地方没有完全划定或是存有争议,不论其证据可能是什么,一方派部队占领这样的地方,其本身就是单方面改变所存在的现状。中方宣称应保持目前的现状,但对我而言,先前对长期以来的状况的单方面的改变,也应该允许继续存在(the previous unilateral change in the status quo should be allowed to exist),然后再就问题进行讨论”。尼赫鲁指出:“除了国际惯例和条约之外,任何此种单方面的行动,都有悖于中国、缅甸和其他国家所坚持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精神和意义。”他还危言耸听地说,东南亚国家对“中国的扩张”都心怀恐惧,“最近中缅边界事态的发展显然又加剧了此种恐惧”,那些反对中缅友好的外国组织利用了这些分歧和恐惧,这不仅影响中缅友好关系,而且还对更为广泛的亚洲和平利益产生了影响。尼赫鲁还特别提醒说,要避免造成美国已经介入中缅边界问题的印象,否则将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政府态度的强硬,从而减少达成令人满意的协议的机会”。(Chinese Incursions into Myanmar, Note to the Foreign Secretary and the Commonwealth Secretary, MEA, 26 August 1956, SWJN, SS, Volume Thirty Four, pp.386-387. )

缅甸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苏昆雀1956年8月底至9月初访问印度期间,尼赫鲁及印度外交部有关官员同他进行多次会谈。其中,中缅边界问题是个主要议题,双方就此充分交换了意见。尽管苏昆雀表示现阶段还不需要印方出面,但尼赫鲁主动表态印度应采取步骤,向中国发出一份备忘录。他还指示梅农,要他阅读有关中缅边界争端的各种文件,并让梅农单独会见苏昆雀。 (ChinaMyanmar Border Dispute, Note, 1 September 1956, H.Y.Sharada Prasad, A.K.Damodaran and Mushirul Hasan, eds., SWJN, SS, Volume Thirty Five (1 September-30 November 1956),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5, p.506. )尼赫鲁在9月4日给吴努的电报中说,他自己对这些问题深为关注,因为问题不仅影响到缅甸,而且在某些方面也影响到印度。尼赫鲁表示:“如果五项原则与和平共处都无助这些问题的解决,那显然会产生令人遗憾的深远影响。因此我希望,应尝试每个努力,以便使这些问题以和平方式令人满意地加以解决。”尼赫鲁向吴努建议说,他应接受周恩来的邀请,去北京进行非正式的会谈,“这样就可以同周恩来开诚布公地讨论这些问题,因为这比在官方和政府层面上处理这些问题更有帮助,而且也会使随后在缅甸同周恩来的会谈更为从容”。尼赫鲁在同一天又给吴努写了一封长信,再次强调同中国进行非正式会谈的好处。对于吴努邀请尼赫鲁也参加同周恩来的非正式会谈的提议,尼赫鲁以国内议会选举以及接待访印外国政要为由,婉言加以拒绝。他告诉吴努说,即便是他参加吴努同周恩来的会谈,他本人也怀疑这对问题的解决会有什么帮助。尼赫鲁认为,边界问题目前最好是中缅之间进行对话,其他国家不要正式介入这个问题。但尼赫鲁向吴努保证说,在周恩来即将访问印度期间,他肯定会提及这一问题,也将会“在适当的时候,非正式地向周恩来递交一份私人信函”。(Message to U Nu, 4 September 1956; To U Nu, 4 September 1956, H.Y.Sharada Prasad, A.K.Damodaran and Mushirul Hasan, eds., SWJN, SS, Volume Thirty Five (1 September-30 November 1956),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5, pp.507-508, 508-510. )

1956年9月14日,印度驻华大使拉·库·尼赫鲁向周恩来递交了尼赫鲁的信函。尼赫鲁在信中指责中国对缅甸的政策,声称:“我现在的唯一目的,是要对中缅两国之间的分歧所涉及的更为广泛的方面和后果,向你表达我的关切。特别是由于这些分歧牵涉到边境争执和事件。”尼赫鲁特意突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国家关系特别是对中国周边国家的影响,他指出,“凡是妨碍我们正在设法建立的对五项原则的信心的任何事情是使我们大家不安的和应该避免的”,暗示中国对中缅边界问题的政策和作法违反了这一原则。他甚至在信中略带威胁地说:“我们不能忘记,缅甸人为了从国民党军队的入侵下解放他们的土地,已经在没有外援和甚至遭到对国民党的外来同情的反对的情况下,同国民党军队作战了几年之久。”实际上,尼赫鲁信中的以下这段话才是其核心和目的:“从任何方面来说,基于过去的协定和相当时期以来已为惯例、习惯和传统所接受的在这人稀山多的边境地区的边界和位置都不应当予以触动和改变,除非经过友好的协议。”尼赫鲁还寓意深远地表示,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涉及“更大的问题”。(《中国和印度关于两国在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中印边界问题和其他问题来往文件汇编(1950年8月—196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编印,1960年,第168—169页(以下简称《中国和印度的来往文件汇编》第1册)。还可参见尼赫鲁总理致周恩来总理函,1956年9月1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327-09。尼赫鲁信函的英文全文参见 Message to Chou Enlai, 12 September 1956, SWJN, SS, Volume Thirty Five, pp.511-512. )

周恩来在会谈中告诉拉·库·尼赫鲁:关于中缅边界问题,两年前两国总理就曾提起过,今年才在通信里提到它,准备加以解决。周恩来说,中缅双方对边界问题的看法是有些距离的,“但我们认为可以根据五项原则设法加以解决,而且是不难解决的。最近,中国已派人去边境了解情况。至于吴努来北京谈,我们是欢迎的”。 (周恩来总理接见印度驻华大使尼赫鲁谈中缅边界、苏伊士运河问题纪要,1956年9月1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327-09(1)。此件原件系手写件,在中国外交部档案馆中未见打印稿。)尼赫鲁在接到拉·库·尼赫鲁的汇报后指示他,让他把给周恩来的信件送交缅甸驻印度大使馆,并要他同缅甸驻华大使保持密切联系。尼赫鲁告诉拉·库·尼赫鲁,印度之所以如此关注中缅边界问题,是因为“中缅边界争端显然也同我们的边界问题存有某些关联”,印度已向周恩来发出“友好而适度的信函”,在这些问题上的政策“必须是坚定的”。尼赫鲁还强调说,周恩来访问印度时,“我们必须坦率地同他谈论这些问题”。(Cable to R.K.Nehru, 1 September 1956, SWJN, SS, Volume Thirty Five, p.513. )周恩来在10月19日给尼赫鲁的回信中有针对性地指出,中缅边界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中国始终努力维持中缅边境的现状,同时为谈判解决中缅边界问题进行准备。对于尼赫鲁信中所暗示的“更大的问题”,周恩来表示:“为了使中缅边界问题不至于复杂化,同时也正是考虑到了你来电中所提到的更广泛的方面和后果,中国方面除了说明一些事实以外,避免进行公开的争论。中国方面始终认为,中缅边界问题可以而且应该根据五项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求得合理的解决。”(《中国和印度的来往文件汇编》第1册,第170—171页。)

1957年3月29日和30日,周恩来在昆明同来访的吴努举行会谈,对吴巴瑞2月4日来信中所提的划界建议,中方提出了对案。周恩来指出,在北段,根据地形和双方行政管理的方便,并参照过去英国在致清政府的正式文件中承认的中国在小江流域的管辖范围,要求把归还中国的片马、古浪、岗房三地的面积划得比缅方建议的大。周恩来还建议:“将来中缅边界商妥后,由中缅两国签订新的边界条约,替代一切旧的边界条约。”会谈后,周恩来将情况用电话报告毛泽东说:“我们这个要求,主要是采用了尹明德专家的意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第30页;《周恩来传》(三),第1314页。尹明德(1894—1971),滇缅问题专家,20世纪30年代,整理编写了《中英滇缅界务交涉史》、《滇缅界务北段调查报告》、《云南北界勘察记》(八卷)、《滇缅南界勘察记》(六卷)。周恩来在主持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过程中,特邀尹明德参与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尹明德在1954年6月编写《中缅界务交涉汇编》(四卷),1956年参加云南边界历史资料小组的工作。1957年3月,尹明德奉周恩来电邀,两次到北京汇报中缅边界情况。周恩来到昆明同缅甸代表会晤,也邀尹明德随专机同行。)

吴努在同周恩来会谈之后,于1957年4月17日致函尼赫鲁,请求印度提供有关边界问题的资料。尼赫鲁在4月22日的回信中说,他已要求印度外交部历史司查找缅方需要的相关资料,“会提供一切有用的材料”。尼赫鲁对缅甸同中国在解决边界问题上存在某些困难感到遗憾,他表示“非常不喜欢周恩来总理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认为周恩来没有完全遵守早先对吴巴瑞和吴努所说过的话。更为重要的是,尼赫鲁向吴努透露了“一个特别的进展”,即周恩来1957年1月访印时向尼赫鲁表示中国准备接受“麦克马洪线”。 (周恩来有关“麦克马洪线”的谈话是在1957年1月1日同尼赫鲁从南加尔返回新德里的火车上,会谈时间从凌晨12时30分至2时30分。参见Talks with Chou EnlaiI, Record of talks with Chou Enlai at Sutlej Sadan, BhakraNangal, between 3 and 6 p.m.and partly on the train from Nangal to Delhi, between 10.30 and 11.30 p.m.and from 00.30 to 2.30 a.m., 31 December 1956 and 1 January 1957, Chou Enlai’s Visit to India (December 1956-January 1957), File No.EI2 (109), NGO/56 and EI21132/NGO/59, MEA, Mushirul Hasan, ed., SWJN, SS, Volume Thirty Six (1 December 1956-1 February 1957),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9, pp.598-601. )尼赫鲁说,因为这同 “麦克马洪线”在缅甸的走向是有关联的,缅方了解此事可以加强同中国谈判的筹码。尼赫鲁在信中说,周恩来“对我所做的这个口头声明,在我看来是重要的;于是我想就此消除所有的疑问,因此我再一次询问他,他非常明确地重复这一点,我对他所说的话表示满意。我补充说,中印在西藏地区的边界还存在着二到三处边界问题尚待解决,越早解决这些问题越好,他对此都表示了同意”。尼赫鲁告诉吴努:“就我而言,除两三处极小的问题外,我们一直坚持,我们同中国的边界是划定的和众所周知的,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我们从未向中国提出过这一问题,但我在议会说过,我在北京时也对周恩来说过,对我们的边界没有什么可谈的,因为它是划定的和众所周知的,我们目前沿着边界都设有检查站。”尼赫鲁进而表示:“因此就我们而言,这条边界(以前称‘麦克马洪线’)完全不是个引起争议的问题。周恩来已接受了它,他确实是口头上接受的,但相当肯定和明确。”尼赫鲁告诉吴努,至于地处高山的那些极小的问题,他期待与中方“公平地”进行讨论,但“目前我们不打算提其他两个小的问题,待一个问题解决之后,如果那时我们认为合适的话,可能考虑谈其他两个问题”。 (To U Nu, 22 April 1957, Mushirul Hasan, ed., SWJN, SS, Volume Thirty Seven (22 February - 30 April 1957),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6, pp.507-509. )

与此同时,吴努还将有关中缅边界的文献资料寄给尼赫鲁,请印方协助审查。印度外交部历史司将审查报告、相关地图以及一些“涉及纠正麦克马洪线缅甸段的往来文件的打印件”等都呈交尼赫鲁。尼赫鲁在1957年5月14日和7月17日致函吴努时说,印度已经将上述材料交还缅方,希望这些材料或许对缅方“有所帮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尼赫鲁在5月14日的信中表示应由缅甸政府来决定怎样做是“正确和恰当的”,但他提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两点建议。其一,反对缅方在片马问题上作出让步。尼赫鲁说,根据印度历史司的看法,尽管“英国先前有关片马所确认的事实,增强了中国对这一地区的主张”,但是“你放弃片马似乎是没有任何理由的,除非中国也放弃他们对南碗三角地和佧佤地区的主张”。其二,鼓励缅方在同中国谈判时,提出超出“麦克马洪线”的主张。尼赫鲁告诉吴努,吴巴瑞在1957年2月4日给周恩来的信件中,有关中缅北部边界是“从伊索拉希山口到底富山口”的提法是不正确的,因为实际的走向应是“从伊索拉希山口到靠近塔鲁山口(Talu Pass)附近”。 (To U Nu, 14 May 1957; To U Nu, 17 July 1957, Mushirul Hasan, ed., SWJN, SS, Volume Thirty Eight (1 May-31 July 1957),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6, pp.728-729. “麦克马洪线”原图所划的中缅边界线,是从伊索拉希山口到底富山口,英国人后来实地勘测时,发现底富山口以北五英里处的塔鲁山口的地理位置更好,便以此划定该段的中缅边界。)

缅甸果然在随后同中国的谈判中,依照尼赫鲁的建议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是北段,1957年9月27日,来华访问的缅甸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吴敏登在同周恩来会谈时表示,北段的“习惯线”“应该按伊洛瓦底江流域,因为这是符合地形的”。吴敏登还说:“在1914年原图上独龙江直流到我这张图的红线,而经过勘测后发现是流到我这张图上的蓝线,因此现在采取红线就是没有意义的。”吴努后来向中方提议说,委派一个勘察委员会,是一个好的办法,“现双方对北面的地图划法不一致,经过委员会就地的勘察,就可以把分水岭找到,把情况弄清”。关于片马地区的大小问题,缅甸坚持自己的主张,不进行面积上的调整,缅甸甚至希望中国放弃。1957年12月7日,吴拉茂在拜会章汉夫时表示,吴努希望早日解决中缅边界问题,以便签订中缅边界条约和友好互不侵犯的条约,这样对克钦邦也会有约束力,这将有助于中缅友谊进一步加强,吴努甚至希望在大选以前(大选约在一年半后举行),就能看到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吴拉茂指出:缅甸有人说,希望中国方面放弃关于片马的要求,那样三角地交换班老、班洪的问题就立即可以解决了,否则将会拖很久。他还特别补充说:吴努希望中国能放弃关于片马的要求,以利解决问题。 (《周恩来传》(三),第1317—1318页;《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81页。吴敏登所称的“红线”是指“麦克马洪线”,“蓝线”是指吴巴瑞在1957年2月4日致周恩来的函件中的地图。“红线”与“蓝线”之间的面积之差大约在1000多平方公里。参见章副部长接见缅甸吴拉茂大使谈话纪要,1957年12月7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0339-06。)

缅甸对北段边界的解释涉及“麦克马洪线”,对此周恩来强调指出,尽管中国“很不愿意承认这条线”,但“为了安定我们之间的边界,我们在中缅边界这一段愿意按照习惯线来解决”。至于如何对待中缅对习惯线的不同划法,周恩来在1957年10月3日同吴敏登会谈时表示,进行实地勘察,同时也要“根据友好关系来考虑”。有关片马地区的大小问题,周恩来在9月27日告诉吴敏登说,吴努同意三地各寨应属中国,这是连过去英国政府也是同意的。对于猛卯地区,周恩来在10月10日同吴敏登的第三次会谈中表示:“我们为了友好,认识到交换是比较好的办法,如果吴努照顾我方的困难,同意在昆明谈判的基础上继续努力,那么我们愿意在片马地区的面积上作让步。”周恩来1957年12月15日在上海会见吴巴瑞、吴觉迎时指出,中缅边界问题是英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中缅两国政府对此都不负直接责任。周恩来强调,为推动两国就边界问题尽速达成协议,建议两国先成立边界委员会,首先勘察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中缅边界线。在这段边界上,除独龙江流域外,可以大体按照分水岭进行勘察。这样就给解决边界的其他部分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可以接着逐步解决片马三处各寨问题和猛卯三角地同班老、班洪两个部落在1941年线以西辖区的交换问题”。 (《周恩来传》(三),第1318—1319页;《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81、107—108页。)

奈温(Ne Win)出任缅甸总理后,加快了解决边界问题的步伐。他在1959年3月30日同中国驻缅甸大使李一氓会谈时表示:“我们两国是朋友,彼此应该坦白,不必讨价还价。商人才是喜欢讨价还价的。我们是军人,不愿这样做。相信中国也不愿这样做……只要双方开诚布公,能给多少土地就说多少,那么问题是可以很快获得明确解决的。”(第一亚洲司:《缅奈温总理同李大使谈中缅边界问题》(1959年3月30日),《外事动态》第40期(总第120期),外事动态编辑委员会编印,1959年4月17日,第4页。)1960年1月,奈温应邀访问中国。周恩来在1月25日同奈温会谈时表示:中国政府历来希望中缅边界问题能够全盘解决,因此提出的方案包括各个方面。在谈判过程中,中国政府遵守平等友好的原则,强调相互协商,不但自己提出方案,而且尊重对方提出的方案,努力在双方的方案之间从原则到具体求得逐步解决。周恩来还提出,联合委员会起草一个中缅边界条约和中缅友好条约;双方商定,待奈温总理作出答复后,将分别指定人员共同起草两国总理的换文。在第二天同奈温会谈时,周恩来建议,把换文改写为协定的形式,由双方指定有关官员根据纪要和阁下刚提出的那些修改意见起草;对友好条约,双方可指定专人起草一个草案。28日,中缅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之间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国在2月19日、缅甸在5月12日批准后,边界条约自5月14日生效。对于中缅边界条约,吴努后来明确表示,缅甸“在中国的同意下,已得到我们一向主张的边界……协定的内容是缅甸联邦保有了它于1948年1月4日所继承的一切领土”。(参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第282页;缅甸总理吴努报告中缅边界谈判经过,1960年5月20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105-01428-03。)

在同中国达成边界条约之后,缅甸方面向印度作出解释说明。1960年7月1日,缅甸外长苏昆雀在同印度驻缅甸大使梅鲁特拉(Lalji Mehrotra)谈话时表示,他特别想知道,缅甸同中国缔结了边界协定,特别是双方达成的互不侵犯条约,这个是不是让尼赫鲁感到不高兴。苏昆雀告诉梅鲁特拉:缅甸有种负罪感,好像是他们不顾尼赫鲁,同中国达成了协定。因此,缅甸特别希望了解尼赫鲁对这个问题的真实想法。苏昆雀解释说,除了“换取和平”之外,缅甸别无选择。他还强调说,缅甸对达成协定的方式是很不满意的。(Lalji Mehrotra to Nehru, 1 July 1960, Madhavan K.Palat, ed., SWJN, SS, Volume Sixty One (1 June-31 July 1960),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15, p.819. )对于缅方的上述解释,尼赫鲁一方面表示,印度“并不抱怨缅甸同中国达成边界协定”,“对缅甸缔结这样一个协定的愿望,我是充分理解的,因为它起码可以部分地保障其自身的安全”,但另一方面也强调指出,他自己对协定很不喜欢的一点就是,“中国政府的目的,是要把印度同其邻国缅甸、尼泊尔孤立开来”,虽然这肯定并不是缅甸的意图” (Nehru to Lalji Mehrotra: ChinaBurma Border Agreement, 6 July 1960, SWJN, SS, Volume Sixty One, p.634. )。

三、结论

从上述尼赫鲁对中缅边界问题的干预可以看出,其最为核心的战略意图,无疑是服务于印度的边界主张,就是确认“麦克马洪线”的合法性。因此,其行为和措施的特点是明显和突出的:其一,尼赫鲁主动向缅方表示要对中国施加压力,并在中印双边会谈中,亲自致函周恩来,向中方明确表达其对缅甸的支持;其二,尼赫鲁主动向缅甸通报其在1957年1月1日同周恩来会谈的内容,因为尼赫鲁相信“缅方了解此事,可以加大同中国谈判的筹码”,而这些会谈内容当时都被尼赫鲁列为“绝密”级别,甚至在印度外交部内部都不能传阅有关文件。然而,尼赫鲁1959年9月在印度联邦院却声称,自己“没有理由去干预缅甸边界问题”(In the Rajya Sabha: IndiaChina Relations, 10 September 1959, Madhavan K.Palat, ed., SWJN, SS, Volume Fifty Two (1-30 September 1959),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14, p.190. )。

尼赫鲁干涉其周边国家同中国进行边界问题的谈判,政策是一贯的。当得知尼泊尔开始准备同中国谈判边界问题时,尼赫鲁依然为尼泊尔出谋划策,因为尼赫鲁一直相信,从防卫的角度看,尼泊尔同西藏的边界也是印度的“防御线” (Letter to Chief Ministers, 1 July 1954, S.Gopal, ed., SWJN, SS, Volume Twenty Six (1 June 1954-30 September 1954),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0, p.557. )。尼泊尔首相柯伊拉腊(B.P.Koirala)在前往北京进行谈判之前,于1960年2月25日拜会印度驻尼泊尔大使达宇尔(Harishawar Dayul),询问一旦中国方面提出成立边界联合委员会,或要求缔结互不侵犯条约时,尼泊尔应如何应对;柯伊拉腊还特别希望印度方面能就联合委员会问题,提供一些建议和方法 (Harishawar Dayul to Nehru, 25 February 1960, Madhavan K.Palat, ed., SWJN, SS, Volume Fifty Seven (26 January-28 February 1960),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14, p.539. )。在2月27日给达宇尔的电报中,尼赫鲁指示他向尼泊尔政府传授同中国谈判的策略和经验。而这些策略和经验都是尼赫鲁在处理中印边界问题时所惯用的。首先,他要求告诉尼泊尔政府,要坚持边界从来都没有争议的立场,坚持“边界是众所周知的传统线,是基于不可更改的地理特征。他们也不应同意以下立场,即边界在过去没有划定,需要双方共同确认”。其次,要尼泊尔政府反对组成联合委员会解决争端。尼赫鲁指示说:“尼泊尔代表团在谈判一开始就要逐点详细陈述边界的走向,并要求中方接受;如果中国提出问题,或提出不同的边界走向,尼泊尔应花费时间研究这些争端,不要让由双方组成的联合委员会来决定这些争端。”他还特别提出:“如果中国人质疑尼泊尔提出的边界线,应要求中方准确描述其主张,这样就会知道争端在哪里。一般来说,中国人是不会提供明确的边界走向的。”尼赫鲁还主动表示,要向尼泊尔提供有关争议地区的资料。他指示让达宇尔将中国可能提出的四处争议地区告诉尼方,这些地区包括锡米科特(Simikot)、木斯塘(Mustang)、拉苏加里(Rasua Garhi)以及丹廓特地区(Dhankot)的吉马丹卡(Kimatankha)和图丹(Thudam)等。尼赫鲁指示达宇尔:如果尼泊尔政府需要,印度大使馆可将已得到有关这些争议的全部资料在做必要的补充后,全部提供给尼方。同时尼赫鲁指示说,应建议尼泊尔不要试图立即解决这些争端,“除非尼泊尔政府对史实和影响有相当的把握”。在柯伊拉腊访问北京之后,尼赫鲁致函柯伊拉腊,将中印以及中尼边界问题的出现归咎于中国,归咎于中国在1950年进入西藏,因为在此之前,这些边境地区长期以来都是和平的,即便存在小的争端,但并不存在什么麻烦。 (To Harishawar Dayul: Briefing for NepalChina Border Talks, 27 February 1960, SWJN, SS, Volume Fifty Seven, pp.387-388; To B.P.Koirala: Dealing with the Chinese, 13 April 1960, Madhavan K.Palat, ed., SWJN, SS, Volume Fifty Nine (26 March-14 April 1960),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14, p.358. To B.P.Koirala: Dealing with the Chinese, 13 April 1960, SWJN, SS, Volume Fifty Nine, p.357; Lalji Mehrotra to M.J.Desai, 21 October 1959, Subject Files 58, Subimal Dutt Papers, Nehru Memorial Museum and Library (hereinafter cited as NMML), New Delhi. )毫无疑问,尼赫鲁的上述建议和政策,对尼泊尔政府同中国的边界谈判起到了重要作用。尼泊尔在同中国进行边界谈判中的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证实了尼赫鲁所施加的影响。

尼赫鲁在干预缅甸、尼泊尔等国同中国进行边界谈判的同时,还向这些国家传授同中国打交道的经验。尼赫鲁向尼泊尔领导人强调说,同中国人打交道非常困难,因为他们不仅是中国人,而且还是共产党人;在处理边界问题上,前者的色彩要更为明显。他在评论缅甸在中缅边界谈判过程中的作法时还指出:“我毫不怀疑的是,这些邻国在面对中国时,所要采取的唯一政策,就是在重大问题上要把谦恭和友好,同坚定结合起来。显露软弱,那将产生非常糟糕的影响。”(Nehru to Lalji Mehrotra: ChinaBurma Border Agreement, 6 July 1960, SWJN, SS, Volume Six One, p.634. )

值得提出的是,尼赫鲁在缅甸、尼泊尔等国同中国进行边界谈判过程中对这些国家所给予的支持,还体现了印度更为宏大的国家安全战略的目标,即将这些国家牢牢地纳入印度的势力范围,扩大和巩固印度在这一地区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对柯伊拉腊访华后尼泊尔即将同中国签订的友好条约,尼赫鲁也表示强烈不满。他虽然认为这样的条约通常并没有什么恶意,“但就这个事情的特殊情况看,这类条约显然是中国针对印度的。因为只有中国和印度才可能对尼泊尔发动进攻,因此,同中国签订的这种条约只能是指印度,尽管没有点印度的名”,中国的目的“显然是孤立印度”。为此,尼赫鲁表示,考虑到印度同尼泊尔的“亲密关系”,尼泊尔同中国签订这样的条约,“显然是对印度的不友好的行为”,这一事态的发展“将引起我们极大的关注”,也“注定损害尼泊尔的利益、尊严和自尊”。尼赫鲁通过印度官员,将上述态度和立场告诉来访的尼泊尔国王。 (To B.C.Roy: Explaining Chinese Diplomacy over Nepal, 3 April, SWJN, SS, Volume Fifty Nine, pp.353-354. )更为明显的是,对于中尼达成的边界条约可能造成的影响,尼赫鲁甚至恫吓尼泊尔领导人说:“如果尼泊尔的边界争端得以圆满解决,我们也感到高兴;然而,如果这给中国针对印度的侵略态势造成了一个出发点的话,那么,这就会成为我们严重关注的事情了。” (To B.P.Koirala: NepalChina Diplomatic Negotiations, 31 March 1960, SWJN, SS, Volume Fifty Nine, p.352. )尼赫鲁还利用这些国家的国内政治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对共产党活动的担忧,挑拨这些国家同中国的关系。尼赫鲁在1959年12月曾专门写信给柯伊拉腊说,尼泊尔共产党故意给柯伊拉腊制造麻烦。起初尼泊尔共产党同印度共产党关系密切,“多多少少接受印共的指令”。尼赫鲁告诉柯伊拉腊说,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他的情报,“尼泊尔共产党目前是直接听命于中国共产党”。 (To B.P.Koirala: Party Politics and IndoNepal Relations, 18 December 1959, Madhavan K.Palat, ed., SWJN, SS, Volume Fifty Five (1-31 December 1959),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14, p.371. )

更为重要的是,缅甸、尼泊尔等国在同中国交涉、谈判边界问题时,都向印度通报同中国谈判的进程,分享情报,特别是请求印方提供政策建议。而与此同时,缅甸和尼泊尔之间也进行协商,分享同中国谈判的经验。这一现象说明这些国家在处理边界问题时的民族心理认同,特别是这些国家同新中国不同的建国模式对其应对边界争端的重大影响。在中缅边界谈判的过程中,周恩来在1959年9月24日致函奈温,承诺中国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边界问题。缅甸在接到周恩来信函的第二天,便通报了印度驻缅甸大使梅鲁特拉。梅鲁特拉在向国内汇报时指出,鉴于“这是中国第一次以书面的形式作出这样的保证”,因此其目的“显然是故意使我们同我们的朋友孤立开来”。 (Lalji Mehrotra to M.J.Desai, 21 October 1959, Subject Files 58, Subimal Dutt Papers, Nehru Memorial Museum and Library (hereinafter cited as NMML), New Delhi. )尼泊尔在同中国进行边界谈判之前,柯伊拉腊除征询尼赫鲁的意见之外,他还同奈温接触,了解中缅边界谈判的情况。柯伊拉腊1960年3月前往北京访问时,于7日先到仰光。对柯伊拉腊访问缅甸,中国外交部曾指示驻缅甸大使李一氓:“他此次访缅可能要了解缅同我谈判边界问题的情况,借以事先摸我态度。请注意尼首相在缅活动情况报部,并请在交际场合对其一行适当进行一些活动。” (请注意尼首相在缅活动情况,外交部致李一氓的电报,1960年3月5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4-00685-03(1)。)柯伊拉腊在访缅期间,就缅甸刚同中国达成的边界协定的有关问题,同奈温进行了长时间会谈。据尼泊尔外交部官员称:“奈温将军建议他们采取强硬路线,并要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中国人需要达成协定,而且是会签订协定的。他们发现这点确实如此,因此他们非常感谢将军的建议。” (See Robert Taylor, General Ne Win: A Political Biography, Singapore: Institute of Southeast Asian Studies, 2015, p.234. )

毫无疑问,中国在同缅甸、尼泊尔进行边界谈判、签订边界条约时,都不同程度地作出了让步。中国在这一时期处理同缅甸、尼泊尔的边界问题,特别是处理中印边界问题的政策,同中国外交战略的总方针以及中国治理西藏的战略考虑密切相关 (有关分析参见戴超武:《中国对印度占领“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的反应及其意义》,《中共党史研究》2014年第12期、2015年第1期;戴超武:《中央驻藏代表张经武1953年10月21日电报探析:兼论中国处理边界问题的“暂维现状”政策及其影响》,《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中国领导人相信,“中缅边界问题的解决在各方面都是范例,中缅双方把两国之间一些复杂问题简单化了,不同边界的问题联系起来”。周恩来也曾明确告诉缅方,中国“为了求得一劳永逸的解决整个边界问题,委曲求全地提出了目前的方案,我们并尽力克服困难实现这一方案”。周恩来所列举的这些“困难”,包括“要对中国人民解释,要说服西藏达赖喇嘛等对‘麦克马洪线’的接受,国民党会骂我们卖国”等。(参见周恩来总理拜会缅甸总参谋长奈温谈话记录,1960年4月16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3—00036—01;总理与缅方会谈的纪录摘报,姚仲明致外交部的电报,1956年12月24日,中国外交部档案馆藏,档案号203-00019-02(1)。)尽管如此,缅甸无疑并不满意中国在处理边界问题上的政策立场。吴努在1956年8月29日就曾写信给尼赫鲁说,中国虽也在宣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但她对缅甸的政策却是“帝国主义的” (吴努1956年8月29日给尼赫鲁的信函,参见 H.Y.Sharada Prasad, A.K.Damodaran and Mushirul Hasan, eds., SWJN, SS, Volume Thirty Five (1 September-30 November 1956),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05, p.509, footnote 1. )。尽管奈温在1959年10月同尼赫鲁会谈时曾表示,中缅边界问题迟迟没有解决的部分原因,是由于缅甸政府的错误,因为中国已接受“麦克马洪线”。然而,奈温却特别向尼赫鲁表明,对中国的态度,特别是对中国将来会做些什么,他本人充满了怀疑。(To MEA: Burma’s Relations, 9 October 1959, Madhavan K.Palat, ed., SWJN, SS, Volume Fifty Three (1-31 October 1959), New Delhi: Jawaharlal Nehru Memorial Fund, 2014, p.511. )缅甸驻华大使觉温在1959年11月向印度驻华大使帕塔萨拉蒂通报中缅边界谈判进展时,抱怨中国的政策。他告诉帕塔萨拉蒂说,尽管中国一再表示中缅边界问题不难解决,但在每个阶段的谈判过程中,中方都提出新的问题,从而拖延了问题的解决(G.Parthasarathi to S.Dutt, 6 November 1959, Subject Files 58, Subimal Dutt Papers, NMML. )。 鉴于缅甸对中国处理中缅边界问题政策的上述普遍认知,从中缅关系的发展以及中国处理中印边界问题的政策演变看,中国决定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两个重大目标,即消除邻国的“恐惧心理”,以及作为 “可以推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边界问题解决得好”的“典范”, 并未得到完全实现。

(本文作者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冷战国际史研究中心教授上海200241)

本文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周边国家对华档案收集及历史研究”(15@ZH009)的前期成果。

原文来自:中国财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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