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丝带项目经营须知

一、签署《经营承诺书》,遵守《运营工作制度》、《经销合作方案》等,负责长期监督所开发、供货的经销商共同严格遵守,及时、准确、完整的辅导以下内容。

二、彩虹丝带产品及特色技能用于非医疗性健康管理与亚健康干预,必须按《产品说明》与《彩虹丝带健康管理公众号》所明示的用法及注意事项规范经营,严禁超范围使用,严禁夸大与虚假宣传。

三、禁止使用医疗用语,禁止涉及医疗范围。

四、彩虹丝带产品项目经营方式:批发、零售。必须执行统一的经销合作方案和零售价。禁止乱价及网店销售。禁止采用直销、微商、传销等方式直接或变相销售。

五、禁止缺斤短两、弄虚作假等欺骗和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必须按消费者购买金额给足产品,不得另收调理费(技术费)、手工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六、开展彩虹丝带“无痛日免费调理活动”期间,不得违背活动宗旨,歪曲活动目的,禁止诱导消费者购买或强行推销。

七、禁止以下人员成立辅导站、辅导中心:传销人员、有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经济特别困难、高负债者、身体残疾、智力障碍、家人不支持、严重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如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等)、精神疾病、抑郁症、焦虑症、恶性肿瘤等疾病、当地名声不好、无独立工作能力、幻想一夜暴富、性格冲动不理性、情绪不稳定、疑神疑鬼、神神叨叨、怪里怪气等,当事人故意隐瞒以上情况的一切责任自负,工作和参会期间如发生疾病或意外自行负责。

八、必须本着自愿投资经营、自主创业、自负盈亏的宗旨,依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经营风险。

九、禁止截留、挪用经销商进货款,否则一切责任由批发商自行承担。

十、禁止仿冒、生产、经销和彩虹丝带同类产品与项目。

十一、禁止在彩虹丝带工作中宣传、诱导他人从事宗教活动。

十二、禁止蛊惑、诱导经销商投资其他项目,如发生意外风险自行负责。

十三、禁止任何经销商及个人以彩虹丝带名义开展“公益”或“慈善”活动。

十四、自行负责处理与所开发、供货的经销商及消费者产生的一切纠纷,不逃避、不拖延,涉及到退货退款的,双方友好协商,及时妥善处理,独立承担经营责任。

十五、完全认同和接受彩虹丝带工作要求,不认同、不接受的不要参与经销工作。

十六、因经销商原因导致彩虹丝带单位形象及利益受损的,终止其经销资格,并承担经济赔偿,彩虹丝带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与媒体通告的权利。

彩虹丝带(浙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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