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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1日至5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涟水县进行了巡视。6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涟水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迅速行动、真查真改,同时,注重举一反三,着力标本兼治,坚决彻底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一)提升站位,迅速行动。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娄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强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县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常委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三)过程把控,高效推进。县委坚持全面抓好整改,全程加强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整改到位、件件落地结果。根据反馈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逐项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逐条建立整改台账。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关于“县委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不深入,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片面强调‘项目为王’,党的政治建设有所弱化;针对国家‘长江经济带’和省‘江淮生态经济区’重大发展战略,常委会未专题研究部署、主动对接融入”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工)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意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下发乡镇党委、机关和基层党建工作季度工单,按季度开展督查工作。

2.举办乡科级副职干部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纳入干部在线学习必学内容,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在县“一报两台”、重点网络平台先后开设各类专题专栏,刊播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系列报道、各类新闻稿件;在全县开展“学习十九大拥抱新时代”基层宣讲系列活动。

4.要求全县各单位总结上报对接国家“长江经济带”和省“江淮生态经济区”情况,填写项目进展情况表,汇总形成全县落实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汇报。

(二)关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的落实不到位。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均未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书记当好一线总指挥’的中央要求未得到有力执行”问题的整改。

1.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压实责任,依法严惩黑恶分子。截至目前,全县立案涉恶涉黑案件39起,破获35起;抓获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4人,其中逮捕54人、移送起诉118人、判决44人。

2.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先后讨论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及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明确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三)关于“重大决策制定和落实不严谨。《涟水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多项指标制定低于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标准,也不符合涟水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的要求。常委会对全县重大事项审议研究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国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我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中期评估,近期完成初稿。

2.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申请涟水保卫战纪念馆及纪念广场项目退出省PPP项目库有关情况汇报,待有其他新的讨论事项将第一时间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决策。

(四)关于“重点产业项目推进滞后。‘十三五’23项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有17项未能落实,常委会也未进行专题研究推进,县委把关定向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相关重大项目进行调研了解,书面征求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对相关规划重大项目的调整意见。加大与相关企业的对接争取和协调服务力度,督促企业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努力在立项、环评、规划、土地审批等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

(五)关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实现度低。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45项指标,涟水县有11项实现度低于50%,特别是在创新驱动、民生和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以及自然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

1.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部分企业获批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开展“两站三中心”申报工作。将战略性产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纳入县对乡镇(园区)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2.出台《县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降低成本加大研发投入。召开全县实体经济发展会议,对技改投入上台阶企业、新培植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先进企业和省市两化融合先进企业等进行表彰奖励。推动锦纶化纤申报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召开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会议,启动技能人才培训市场化运行机制。

3.做好三级管网扫尾和入户工程施工,协助做好管道连接试压、消毒和水质检测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三级管网7387公里,完成率96%;完成入户工程226458户,完成率90%;通水村数193个,通水率53%。

4.完成高效节水灌溉片6个,面积0.6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万亩,新增年节水能力79.2万立方米。

5.年底前再新购置40辆公交车,达到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8标台的标准。

6.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质量等别为六等。

7.成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领导。

8.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律师考试、参与公职公企律师申报。

(六)关于“县域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1.定期对园区内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企业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形成规模以上企业运行分析质态表。

2.县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进“腾笼换鸟”,着力提升园区企业整体质态。将外资招商驻点从上海转移到环渤海,主动对接环渤海地区日韩企业协会及相关资源;以电子电气产业园为平台,以相关科技企业为龙头和突破口,着力招引一批高精密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等高附加值产业项目。

3.按照《关于修订涟水县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挂钩试行办法》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半年各项贷款增量、制造业贷款增量、余额存贷比、银企对接完成率、入库税收增量等五项指标进行考核,通过调度财政间隙资金调节各金融机构存款数额,促进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4.组织召开县财政体制座谈会,听取财政部门关于调整县乡财政体制情况汇报。

(七)关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全县现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7家,仅占淮安市6%;2017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85件,远低于国家和省平均水平”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文件,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两站三中心”等。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引进人才,开展高企培育、品牌创建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贷款渠道。

(八)关于“人才总量偏低。2016年度全县入选省、市高端人才较少,在淮安市居于末位”问题的整改。

1.调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涟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重点人才工作职责》《涟水县引进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及外来投资创业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和《涟水县人才公寓使用管理方案》等;将人才工作纳入2018年度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体系。

2.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两站三中心”。推动南京工程学院到经济开发区开展产学研交流对接,与淮阴工学院开展政产学研合作。

(九)关于“群众反映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污染以及农村‘三资’管理、村居环境和干部乱作为的问题比较集中。巡视期间,群众反映村居干部小微腐败、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涉军群体上访问题较为集中。居民拆迁安置问题长期未能解决到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涟水县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帮办工作组、法律保障组等一办两组,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组织保障。各项安置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通过扩大社保政策知晓率、延长服务时间、开辟绿色通道,设立自助办卡机等方式,提高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水平。在部分乡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社保卡办理业务。

3.开展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活动。共排出“散乱污”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城区环境整治等问题31个,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部分企业进行环境监管“双随机”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4.成立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村级集体资金结算专户、村务卡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举办村级财务阳光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

5.结合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工作实际,每月底对各乡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继续做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创建市级示范乡镇为契机,推动全县村庄环境管护水平的提高。

6.召开全县作风建设会议,部署“公事胆小、私事胆大”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执行力提升、决策部署落实推进、深化“阳光扶贫”监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等四个专项行动。通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电视专栏、醉美五岛湖微信公众号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十)关于“落实中央、省委精准脱贫工作要求不到位,规划统筹思路不宽,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组织实施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1.召开全县“阳光扶贫”工作推进会,对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推进缓慢的项目,收回扶贫资金,重新安排其他扶贫项目。

2.完成涟沭片区旱改水项目一期水下工程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已进场施工,三期工程正在编制施工图纸。

3.加快2018年底扶贫项目库建设力度,2019-2020年度项目库正在建设完善当中。

(十一)关于“结对帮扶形式主义严重。部分干部帮扶方式简单,停留在走访慰问、拍照上传,帮扶脱贫实效差”问题的整改。

充分发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作用,常态化做好季度走访、信息采集录入工作。7月份,县委主要领导召开阳光扶贫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

(十二)关于“少数干部存在‘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整改。

1.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及扶贫民生领域问题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

2.按照《淮安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2018-2020年)实施方案》,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行业和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4月份以来,全县通过核查取消了1281户、3542名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对158户、414名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结合精准扶贫脱贫“回头看”专项行动,深入查找“优亲厚友”“营私舞弊”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到目前已开展专项督查2次,印发督查通报1期。完成全县53个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巡察全覆盖。

(十三)关于“县委对财政债务压力缺乏超前谋划。2015到2017年,政府性债务年均增速较高,2017年负债率高于国家公布的负债率”问题的整改。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债务化解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省财政厅报送了《涟水县地方债务化解方案》,计划到2026年完成省目标要求。

2.及时调整充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与县有关单位签订《2018年债务风险防范责任书》。

3.召开全县2018年实体经济发展会议,要求全县上下进一步强化重抓企业培育、质量强企、金融支撑导向,通过优化帮办服务,大力发扬“店小二”服务精神,重点解决好项目“数量不多”“质态不高”“推进不快”三个问题,推动实体经济发展走向更高形态,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十四)关于“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今年以来,直接催收资金500余万元,通过法律渠道诉讼企业3个,计划抵押还款1个企业。追回代偿资金727.5万元;下一步继续加大追收力度。

2.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全县互助社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逐一开展工作约谈,明确监管职责,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聘请中介机构对全县互助社开展专项审计;建立互助社联席会议制度。

(十五)关于“民间资金在房地产领域放高利贷。县委对民间资金在房地产领域放高利贷等突出问题底数不清,打击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横幅58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走访50多家房地产企业和项目楼盘。通过摸底排查、风险评估对排查发现以及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高利转贷、非法经营等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排查出存在非法集资、骗取贷款等风险隐患企业5家,立案查处1家。

(十六)关于“城市规划建设重‘新城’轻‘旧城’。老城区提档升级、学校危房改造以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滞后,清涟大道开工三年只完成投资计划43%”问题的整改。

1.成立专业保洁队伍,对城区18个社区的背街小巷进行长效保洁。累计出动城管执法人员250余人次,针对占道经营、大排档、露天烧烤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余份,暂扣各类物品600余件,批评教育200余人次。7月份以来,查处非机动车及行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797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444起;查扣非法营运电动三轮车155辆,其中闯禁区138辆、禁区外17辆;拆除非法装置134辆。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和LED显示屏曝光违法行为4期、130人次,累计阅读量达7万余人次。

2.投资900万元的1所小学教学楼项目正在办理开工前手续;投资4.4亿元的1所学校新建分校项目正在建设当中;投资20万元的1所中学教学楼和办公楼外墙粉刷项目预计8月底完工;总投资1700万元的两所小学幼教楼及附属配套工程已完工;部分小学多媒体教学终端更新项目计划投资170万元,预计9月底安装到位。

3.今年以来,投资2200余万元,先后对总长2500米的城区安东路和常青路部分路段实施大修工程,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左右,预计年底前竣工通车;投资1000余万元,先后对总面积4300余平方的城区炎黄大道、金城路等3条人行道实施改造工程,目前已部分完工,预计年底前全部竣工。

4.截至目前,清涟大道累计完成投资8.794亿元,其中建安费6.015亿元,分别占总额的58.6%、54%。已提前编排施工计划,待拆迁扫尾工作结束,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场作业,确保整体工程如期完成。

(十七)关于“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彻底。工业企业环保管控不严,开发区内多家企业一段时期内废水、废气超标排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有4个乡镇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式运行,个别镇部分村庄污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迟缓”问题的整改。

1.组织对园区内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履行环保相关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环保“三同时”等。对排查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2.与南大环科院签订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对园区内企业开展环保监察,进行环保核查“回头看”,指出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开展环保现场监察,下达交办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3.对“回头看”交办的重点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实行包案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制定祁六沟沿线企业雨污水管道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及时交办限期解决。

4.前进镇、东胡集镇、成集镇加快污水处理厂于7月份正式运行。高沟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11月开始扩建,2018年5月投入运行;高沟污水管网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份可投入使用。

5.个别乡镇及时会同县环保、住建部门现场会办污水管网建设事宜,施工队已进场施工。

(十八)关于“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1.开展全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启动全县部分学校的新建、改造项目建设,协调个别乡镇小学的部分学生就近到相邻中学的闲置教室上课。

2.成立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推动全县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进程。

3.县政府分管领导对改扩建和新建卫生院项目进行现场督办推进。对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和核定床位数进行摸底调查,加快县中医院、高沟三院异地建设进度。

4.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适宜人才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基层医务人员“县管乡用”,相关制度正在草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共招生35名,近期与考生签订合同。部分医院将先后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十九)关于“城乡居民收入长期低于省、市平均水平。2017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4元,较全省平均数少14980元”问题的整改。

1.今年以来,新增城镇就业960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81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5人,新增农民转移就业501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4%。机关事业人员养老金增长5%,企业职工养老金增长5.5%,约每人每月提高130元左右。自8月1日起,城镇职工最低工资从1520/月调整到1620元/月,增长6.58%。

2.今年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9.9元,增幅9.9%。

(二十)关于“县委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足。2017年县对乡镇科学跨越发展考核指标300分,涉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标仅有22分”问题的整改。

实施基层党建“党员责任田”工程,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季度党建督查必查内容,年底集中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调整完善《2018年度全县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办法》,增加党建工作指标项目,提高考核分值。

(二十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流于形式。县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质,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深不实,部分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对报告中有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普遍不了解”问题的整改。

(下转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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