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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粮食局做好熏蒸杀虫工作

周建云

本报讯连日来,洪泽区粮食局坚持“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扎实做好熏蒸杀虫工作,确保虫粮熏蒸安全。

该局加强对虫粮熏蒸工作的领导,注重加强对化学药剂采购、保管和使用的管理,实行“专库专存、双人双锁”,药剂出入库做到收支有据,定期核对库存;熏蒸前制定方案,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做到有序开展。要求参加熏蒸人员必须持有保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安全员证书,作业人员必须3人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每人每天熏蒸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并充分利用早晚气温相对较低的时候进行。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等规定进行熏蒸,有条件的企业采用薄膜下环流熏蒸,没有条件的采用单面封熏蒸。在已实施熏蒸的仓房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加强熏蒸期间值班巡逻,及时消除各种潜在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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