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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高松扬:我局查处你销售以假充真洗衣液一案,经本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作出“(淮)质监罚字[2018]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销售以假充真的“汰渍”高效能洗衣液;2、没收以假充真的“汰渍”高效能洗衣液140瓶;3、处违法销售商品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42840元。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淮)质监罚字[2018]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淮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20日

“(淮)质监罚字[2018]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内容请点击http://zjj.huaian.gov.cn/淮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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