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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

姜夕云

本报讯为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近日,淮阴区财政局配合区民政部门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暨提标工作,为全面提升财政社会保障资金的社会效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采取三项措施提高工作效率。一是提炼以前核查的工作经验。对过去工作中已见成效的工作方法、工作模式加以总结提炼,形成规范,用于指导乡镇工作人员,确保在今后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方面更加精准;二是对过去工作中的一些不足点不断加以完善。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乡村低保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政策教育,低保工作中做到“三禁止”,即禁止优亲惠友,禁止弄虚作假,禁止违反政策。

严格把握四大环节。一是全方位做好政策宣传。通过村(居)委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对低保政策、低保标准、核查工作相关规定等重点内容进行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二是严格审批程序。通过填报相关表格、深入乡村走访等多种途径把关,详细了解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等情况,确保应保尽保,同时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户确保按时清退;三是全面落实民主评议会制度。对于新增的低保户,需召开民主评议会,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现象发生;四是实行上榜公示制度。对于新增的低保户,要求相关村镇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张榜公示,确保低保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据了解,从今年7月1日起,淮阴区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保障标准由原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补差标准按照低保对象家庭实际收入进行测算补差,具体测算标准参照“阳光扶贫”系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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