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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办就《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记者叶列

编者按:近日,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7〕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分别从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方式、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流动机制、加强人才激励保障、完善党管人才格局等6个方面提出了22条人才新政,统筹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进一步详细了解《实施意见》有关内容,日前,本报记者对市人才办有关负责人进行专访,现将有关专访内容进行陆续刊登。

问:我市引进领军人才的目标是什么?

答: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和其他重要领域,以“淮上英才计划”为统领,依托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等项目,大力引进一批产业发展最前沿、科技创新最核心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

问:对引进的领军人才有哪些资助政策?

答:对入选的“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并由淮上英才创投公司最高进行1亿元的股权投资。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资助,并由淮上英才创投公司进行最高5000万元的股权投资。

问:对顶尖人才如何资助支持?

答:设立“淮上英才计划”特别支持项目,对引进世界一流、国内领先的顶尖人才(团队),简化程序、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问:对企事业单位引才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建立引才奖补制度,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通过跟奖、跟补等方式,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薪酬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一定奖励。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分别按创业类50万元、创新类20万元给予企业资金资助;对当年新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经费支持;对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支持;推行企业研发投入财政奖励制度,根据省财政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普惠性财政奖励,给予省奖补资金50%的配套奖励;在淮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获得省级备案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经费支持。

问:对台资企业引才有哪些扶持政策?

答:鼓励台资企业在淮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吸引台湾籍工程师和高层次人才来淮创新创业,参与淮安建设,打造“台智”集聚高地。

问:在加快集聚特色产业人才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围绕盐化新材料、凹土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优势特色产业,坚持以产引才、以才促产,推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平台制定产业与人才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引才政策,加大引才投入,集聚特色产业人才。

鼓励各类园区与高校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引进和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积极引进科技咨询、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机构落户淮安。

完善引进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建立退出机制,规范绩效评价和政府支持措施,注重合作实效。探索建立人才小镇,引进培育各类特色人才,推进“人才+产业+特色小镇”融合发展。

问:在人才引进方式上,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构建市场化人才引进体系,组建市科技与产业人才服务中心,实施市场化引才服务外包,支持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在淮设立分支机构,提高人才引进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便利化水平。实施“飞地”揽才,在知名高校密集地及发达国家设置引才工作站,积极搭建海外、港澳台引才平台。充分发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淮安分中心的作用,吸引更多的留学回国人员来淮创新创业。实施“名校优生”“蜜蜂引才”“凤还巢”等特色引才计划,着力提高外地学子来淮创业的成功率、淮安籍学子返淮创业的回归率、在淮高校学子就地创业的沉淀率。

问:对市管企事业单位和驻淮高校人才,有何扶持政策?

答:市管企业全职高薪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驻淮高校全职引进且在校地合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待遇。

问:如何支持社会引才?

答:继续实行社会引才奖励制度,对引才工作站、人才中介等机构或个人,凡引进国际顶尖人才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高端人才的,视工作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问:如何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融合?

答:坚持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举,突出科技招商和高水平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招引。引进高层次人才视同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考核,对引进人才在淮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双创团队”项目的,或由博士、正高职称人才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单体固定资产投资达一定规模的(工业或经营类三产类企业1000万元以上、农业加工企业300万元以上),在全市科学跨越发展考核中视同亿元项目列入全市项目招引任务进行统计,同时对关键引才人进行相应激励。

问:对来淮工作或创业失败的高层次人才,如何安置?

答:探索实施人才安置政策,与我市企业签约、在企业全职工作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并且纳入储备培养人才范围的,可给予事业身份,工资待遇由企业发放。对入选国家和省市重点人才项目、在淮创业失败的人才,可安置到市内相关企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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