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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开展“阳光扶贫”工作

通讯员赵德刚汤春康

本报讯为落实好市试点开展的“阳光扶贫”工作,9至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副科级以上干警,分两批次走进涟水县灰墩办事处经济薄弱村大胡村和天鹅荡村,深入117户低收入家庭中一对一开展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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