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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天价”戴上“龙套”

奚旭初

江苏省物价局出台征求意见稿,拟对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规范。

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交易方接受交易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必须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标价、虚假打折;封闭区域内如再发生“天价商品”,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也将担责。江苏的规定就是要给这些地方的“天价商品”套上笼头。

一直以来,机场等似乎成了“天价特区”。一碗普通的面条,动辄七八十元、近百元,名曰面条,犹如“金条”,不是吃面,而是“烧钱”。不仅面条“天价”,别的商品也是一进机场就身价倍增,贵得让人不敢问津。除了机场,还有高速公路服务区,也是“高价专卖区”。一袋方便面,一瓶饮用水,价格翻番卖是常见现象。对于机场等“高价特区”,消费者广为诟病。现在江苏端掉“高价特区”,令人期待,值得点赞。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家有自主定价权,但这不等于随意定价;商品明码标价,不等于只要是明价,就可以理直气壮标上“天价”。价格放开不等于放任不管,审视机场等封闭区域内的商品“天价”行为,事实上是屏蔽市场,制造垄断,借“封闭”而“暴利”。一“封闭”就“天价”,其实就是价格欺诈。江苏此举,不是管得宽,而是份内事。《价格法》明确规定,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价格法》为尺度衡量,“价格特区”原形即露。因为客观条件所限,封闭区域内的垄断一时或许难以改变,正因如此,才尤须靠监管消弭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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