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考生喷辣椒水“辣”了法治的“眼”
朱丹
为防止作弊,某地考试组织方考前收了考生手机,考试结束后考生挤到门口拿手机导致场面混乱,现场执勤人员遂向人群喷辣椒水……
众所周知,喷射辣椒水作为一种治暴手段,一般是用来打击和制服罪犯的,可是如今却用到了考生身上,这样的行为不仅给考生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将考生当做犯罪分子也是对考生的不尊重,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暴露出考试组织方在应对突发状况时,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和法治敬畏。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辣椒水等治暴用品和手段的使用,存在着监管缺失,在日常生活中,辣椒水、防狼棍、催泪喷雾已经成为一些人的安全防护品,殊不知,这些器材和物品有些属于管制器具,2004年起开始施行的我国《管制器具管理条例》中,催泪自卫器、致人暂时失明的强光灯与窃听器、针孔摄像机等被纳入限制持有范围,触犯刑律的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催泪喷射器、伸缩警棍等为人民警察专用。如有市民使用这些警用器械被发现,公安机关可对其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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