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家"冯学荣《租界真相》流毒甚广,原来是某"轮"写的?
2016-07-07 09:27:00        今日中国www.chinatodayclub.com                     来源:今日中国

冯学荣的入门级谣言文章在网上各种转

楔子

几天前无意中看到了一篇名为《租界真相》的文章,介绍了一些鲜为人知的租界真相,作者是冯学荣,号称中国当代优秀作家。(百度了一下,冯先生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是广东当地人,著作大部分都是历史类的)。文章中充满了对租界传统认识的鄙夷,而且言辞之间充斥着对我类爱国青年的不屑,称我们这些爱国青年为极端民族主义青年。这真是叔叔可以忍,婶婶也不能忍!!

自从李爷@无为李爷把我从公知手里救回来那天起,我就已经决定跟这些数典忘祖东西们死磕到底。现在既然遇到了,也到了该亮剑的时候了……

玩微博这么长时间,平常都是调戏一下公知,撕一撕公知粉,在公知微博下边钓钓鱼,说起来,也没干什么正事。为什么选择在这时候亮剑,主要是........水平有限,能力不足,用无风@无风即风的话说就是“只能打一打这种入门级的谣言”。

为什么说冯先生这篇文章属于入门级的谣言呢?主要有几个原因:观点荒谬,证据不足;论证牵强,逻辑混乱。然而,冯先生也正是依靠这四点混淆视听,提出了惊世骇俗的七大论点:

第一,租界是清政府自愿划辖

为了论证这个这个观点,冯先生可算是旁征博引,列举了七个史实作为论据,这些论据无一不是漏洞百出。其中关于比利时和意大利那个旁证,更是无考据无出处,在此不做讨论。

1.关于首任英国驻上海总领事

冯先生文章中曾提及一个人,巴富尔--英国驻上海总领事。且不论巴富尔的官职性质是否影响到租界的成立,文章中竟然言辞凿凿的称巴富尔为文官。然而,事实上,巴富尔是璞鼎查(鸦片战争期间侵华英国侵华的全权代表)手下的一个炮兵上尉,是名副其实的武官,而且是参加过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侵华武官!!!

2.《上海租地章程》23款

租地章程的的23项条款是前后经历了两年的谈判而达成的,这里面的中英双方的博弈不言而喻。而且,冯先生仅仅以章程序言中“永久相安”四个字来推断清政府自愿划辖租界,未免也太过草率。如果按照冯先生的说法,我是否也可以按照序言中“英人请求”这四个字来推断,当时在英国侵略者跪在乾清宫门前山呼万岁,祈求道光皇帝隆恩,赐他们这些化外番民居住之地。

上海租界出现的真正过程在《清实录-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476卷)有详细的记载。

1942年12月,当时的英军将领璞鼎查在率领英军撤离之前,推荐认命了他的上尉巴富尔接任上海总领事,并安排他为即将到来的英国人寻找长期定居地。

1943年11月,巴富尔来到道台衙门与宫慕久商谈建造领事馆一事,遭到宫慕久婉拒。事后,巴富尔一边打听着租房子,一边向宫慕久施压,并扬言如果找不到房子,甘愿在城里搭建帐篷居住和办公。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最终巴富尔租到了一个中国商人的祖宅,此时才宣告结束。

随着上海的开埠,大量的英国人涌入了上海,不可避免的与上海当地人产生了冲突。此时,巴富尔又不失时机的提出要一块“居留地”,以缓解中英两国居民的矛盾。而巴富尔看中的这块居留地就是冯先生在文中提到的那块黄浦江边的荒滩。巴富尔起初提议购买,而宫慕久考虑再三,只同意租给巴富尔。经过接近两年的谈判,在1845年,双方签订了《上海土地章程》23款,划出土地约830亩,作为英国人的居留地,每年每亩的租金为1600文。

这就是上海租界出现的全过程,从这个过程中不难看出,上海英租界的成立并不是像冯先生文章提到的那样,清政府自愿划辖给英国的,冯先生似乎一知半解也。

3.鼓浪屿公共租界

冯先生文中提及“鼓浪屿公共租界自愿划辖”一说更是无稽之谈。据《厦门通志-租界志》记载,不止鼓浪屿,整个厦门从1941年到1945年间一直在英军的军事占领之下,而且,南京条约也明文规定了“鼓浪屿仍由英军暂居”。冯先生大言不惭的说什么清政府自愿划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4.天津美租界

《北京条约》签订之后,美国和英国相继在天津强行划归了租界。不知冯先生先生所谓的“清政府自动划给美国”出自哪篇史料。我也查阅过冯先生提及的《天津通志-租界志》,并没有清政府自愿划给美国租界一说

5.广州十三行

据冯先生文中提及的《广州租界史大事记》一书中记载,十三行地区的群众多次发起反对英方租地的斗争,可以说英国在十三行租地失败是当地人民勇敢斗争的结果,并不能仅凭“未逞”两个字来证明清政府划辖租界的行为是否自愿或受到武力威胁。

6.北洋政府与租界

为了查找冯先生文中所提及的袁世凯的北洋政府与法国领事馆签订的条约,我可谓是殚精竭虑,最终在维基百科(算是墙外的百度百科)找到了一段类似的描述。仅以一段无凭无据的描述就妄加推断,冯先生研究历史的态度未免也太儿戏了一些。

第二,租界是有偿的

这个观点也不算是什么另类的观点,一开始列强确实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租用土地。但是这个租金并非冯先生所说是按照当时的地租市价。下面我们来做一个简单的计算题:

我们以上海租地章程里所说的1600文每亩每年来计算。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一两纹银可换3000文左右铜钱,1600文相当于五钱银子。在清朝,平均亩产280公斤,而一石约等于120斤,也就是亩产5石左右。一石粮食最高可卖2两纹银,而佃户要交90%的收益作为地租。我们简单算一下,当时的地租市价最高可达9两纹银。而上海租界的地租每年每亩地为五钱银子,这跟冯先生所说的以市价租地可相去甚远。

冯先生是否因为是长于历史研究,数学学得很一般???

第三中国人民对租界趋之若鹜???

不可否认,在当时的中国,租界没有战乱之苦,环境相对良好,不过冯先生“趋之若鹜”一说,实在不敢苟同。而且,冯先生文中所述几个用于佐证“趋之若鹜”的例子真的可以说是信口雌黄的典范!

1.黎元洪租界办公

众所周知,1923年,黎元洪遭到以曹锟为首的直系军阀的逼宫,万般无奈之下,私携大总统印逃往天津租界,以求自保,还未到租界就已成擒。因此中央政府从未曾搬到过租界之内。

2.鲁迅日记

冯先生文中提及,鲁迅先生在日租界居住之时,曾作诗“依旧不如租界好,打牌声里又新春”来描述租界的安乐景象。若我不是鲁迅粉,还真被冯先生唬住了。这首诗是鲁迅先生在1933年1月26日的日记中赠予邬其山先生的一首诗,全诗为‘云封胜境护将军,霆落寒村戮下民。依旧不如租界好,打牌声里又新春'。此诗是为纪念“一二八事变”一周年所写,诗的最后两句是借租界的纸醉金迷、不思进取,来讽刺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而不是描写单纯租界的安乐景象。冯先生如此曲解鲁迅先生的诗句,可曾对你口中“民族的脊梁”怀有半点敬意!!!

3.张自忠故居

《天津通志》记载,张自忠将军在1936-1937年间任天津市长,租界在法律上也属于天津市管辖,张将军住在租界自然无可厚非。

4.盛锡福帽厂

根据《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记载,刘锡三的盛锡福帽厂在1911年创办,在1922年进入租界之前已经小有名气。就算在进入租界后获得了更好地发展,也是因为获得了东莱银行(中国人成立的私人银行)的资金支持,加上自己的经营的当,而不是冯先生所说单纯依靠租界的和平环境。

由此可以看出,冯先生列举的这些例子据基本的事实相违背,根本无法作为证据

来使用,就算这些证据都是成立的,也只是从侧面证明了租界相比于其他地方有一个相对和平的环境,对证明“趋之若鹜”这个观点,毫无作用。

第四租界法治清明???

在谈论租界法治清明的时候,冯先生似乎只谈论了,租界对中国人违法的处理方式,对与外国侨民却只字不提。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各国列强都通过不平等条约取得了领事裁判权,租界之内已然是法外之地。根据《上海租界志-总述》中记载,各国列强同过各种手段干涉、侵占中国政府的审判权,强行陪审、擅自讯断层出不穷。1905年12月,担任外国会审官的英国副领事德卫门,在会审公廨审理黎皇室案时蛮横的干预案件的审理,指使工部局巡捕在躬身公廨大堂上大打出手,激起中国会审官关炯之等人针锋相对的反抗,引起上海市民大规模的抗议活动。由此看来,租界法治竟“清明”至此。

第五租界与民有利???

冯先生试图从行政与司法两个方面来论证这个观点。在这个观点的论证上,冯先生已然抛开史实,企图用诡辩来混淆视听。冯先生不但没有列出任何的史实来支持他“租界于民有利”的观点,反而口口声声的说由于司法权和行政权不是由中国百姓所赋予,所以列强只是侵犯了清政府的司法权和行政权,而并没有损害到百姓的利益。这种诡辩听起来很有说服力,可是仔细一想,就算是权利不是来自百姓,但是当一个主权国家的行政与司法权受到侵害,受害最严重的依旧是这个国家无辜的百姓。

六清朝境外租界

1882年,清朝在与朝鲜签订了《仁川华商地界章程》,仁川租界成立。仁川租界与列强在中国的境内的租界与许多相似之处,比如领事裁判权。但是,二者依旧有本质上的差距,前者是中朝宗藩关系过渡时期的一个标志,而后者却是列强掠夺中国主权的产物。至于冯先生所下“中国人在外也有过治外法权、租界、驻军……帝国主义侵略者干过的事,中国人一件也没少干”这样的论断,无异于空中楼阁。

七租界的本质

冯先生文中提到的租界的本质是保护经商,这真是无稽之谈。如果租界的本质是保护经商为什么是先有了租界,才有了洋商??这似乎从逻辑上是说不通的。就我个人来看,租界作为列强侵华的大本营,本质上就是帝国主义意图瓜分中国的桥头堡。

至于冯先生最后的结论“总之,原理千古不变:要想外资进来,就得有所牺牲!这才是租界的深层次真相”更是跟他在文中提出的“七大真相”毫无关联,真是见笑于大方之家。

后记

在下籍籍无名,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因与冯先生意见相左,故而班门弄斧。若有不当之处,还望冯先生不吝赐教。

看到最后必然有惊喜

彩蛋

冯学荣冯大作家这篇文章,早在2012年,某轮官方报刊《×××》就刊登过,不过很遗憾,没有署名。一个外贸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擅长发掘历史真相的中国当代著名作家,啧啧啧,竟然。。。。。。

哇哦。。。。。。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哈哈~!

原文来自:中国财经界

【慎重声明】 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今日中国"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今日中国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最新资讯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我要投稿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网站地图

未经今日中国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今日中国(www.chinatodayclub.com)提供空间和技术支持 Code ©2009-2016 今日中国版权所有 业务联系:sunny@chinatodayclub.com

{"remain":4999167,"success":1}http://www.chinatodayclub.com/html/societies/info_12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