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军事设施安全的红线
2016-08-22 10:29:00        今日中国www.chinatodayclub.com                     来源:今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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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军事设施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队履行使命的依托,是国家战略能力的重要支撑。如今,距离2014年8月1日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颁布实施已经过去两年时间,各地的军事设施保护现状如何?本文将从海域、地域、空域三个角度进行追踪。

加强军事设施保护,是发挥军事设施功能、保证军事活动正常进行的现实需要,也是巩固国防、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需要。随着城市化建设的持续推进,经济建设、城市发展与军事设施在海域、地域、空域利用方面需要协调的问题逐年增多,重要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仍有很多难题。

海域

海洋,也是军事交通线和战略机动空间,维系着国家诸多重大安全和发展利益问题。在我国1.8万公里的大陆海岸线上,有诸多驻军部队及配套的军事设施。

与电影中军事要地“重兵把守”的描绘相去甚远,现实的一幕里,一些地方的建设项目已无限抵近甚至“踏入”军事安全控制范围,军营的安全问题在个别地方的经济发展大局中被“靠边站”。

2015年初,辽宁省大连海军某军港,一堵高22米、长800多米的高墙拔地而起。紧邻这座军港墙根的是一大片精致的欧式别墅。

从别墅的三层平台望向军港,军港里有多少军舰,什么时候出航,什么时候操练……一览无余。

为防范有人近距离窥探军事设施和部队行动,防止泄密事件发生,该基地只好筑起了一道高墙,将海景房挡在墙后。

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后,为更好地保护军事设施,发挥军事设施效能,我国沿海多个省份走出了一条兼顾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建设的新路子。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某军用战备码头夹在两个民用码头中间。伴随着新区的经济发展,两边的民用码头已满足不了货船、渔船的停泊需求,码头急需扩建。扩建势必需要战备码头的配合,而战备码头向地方开放必须走报废、置换等手续,整个流程走完需要很长时间。

面对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又要兼顾军事设施安全,舟山警备区经过讨论,想出了一个办法:地方扩建民用码头时同步建设军用战备码头,战备码头建好后的产权仍归部队所有,日常交给地方使用,部队需要用时再归还。

“不仅没有变址,反而扩大了规模。这样一来,军事设施非但没有受影响,还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舟山警备区司令员曾鹏翔介绍,目前,该军用战备码头只能停靠千吨级船艇,扩建后可以停泊数万吨级的舰艇,不仅能为地方创造经济效益,同时提升了军事设施的战备功能。

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以来,舟山警备区结合现地勘察对新区提报的23个重点开发项目中的近400处涉军事宜提出处理意见,有力推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福建省海防部队较多,过去因战备需要,沿海地带修建了许多坑道、涵洞、观察哨。随着海防部队使命任务拓展和装备更新换代,这些军事设施或破旧失修,或弃置封存。

为焕发老军事设施新的生命力,该省军区运用信息技术对老旧设施进行改造,在坑道阵地内联通了光纤通信网、一体化指挥网、指挥专网等,打造数字化阵地,建起了覆盖机关、基层分队和值勤点的光缆传输局域网,使部队训练、管理搭上信息快车。

【法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在水域军事管理区内,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未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不得建造、设置非军事设施;从事捕捞或者其他活动,不得影响军用舰船的战备、训练、执勤等行动。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开辟旅游景点,应当避开军事设施。确实不能避开,需要将军事设施拆除、迁建或者改作民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区级军事机关商定,并报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或者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关批准。

地域

浙江省台州市头门岛位于浙江中部沿海,处于台州沿岸沿海的几何中心,为椒江出海口的第一个岛屿。几年前,为发展海洋经济,台州市政府计划在头门岛建设一个深水良港——头门港。台州军分区在审阅建设方案时发现,规划涉及的区域与岛上国防工程出现交集,港口建设需要对规划区域内的一些国防坑道做报废处理。

“国防坑道是受《军事设施保护法》保护的作战工程,是战时部队作战的良好依托。头门岛国防工程为台州整体设防体系的关键节点,战术利用价值较高,是战时保护台州安全的重要屏障。当时考虑到,建成后的头门港区作为台州港的中心港区,势必成为我战时防卫的重要目标。多个国防坑道报废,对保护头门港区自身安全极为不利。”曾到现地参与勘测的临海市人武部关参谋告诉记者。

随即,台州军分区在报上级批准同意后,积极同台州市政府协调,最终商议,考虑到深水良港一期工程确实难以避开,决定对头门岛附近的老旧3处坑道做报废处理,另有一个坑道做保留处理,力求发展地方经济与国防安全兼顾。

吉林省延边军分区政治部钱干事告诉记者,2015年,吉林省某预备役炮兵团为满足快速出动的需要,修建了一条从营门连接市交通主干道的国家军用公路,按照国家四级公路标准修建,于2015年年底修建完毕,公路的建成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附近群众的出行难题。

但好景不长,当地一家货运公司大型载重运货车频繁违规使用这段军用公路,因4级公路无法满足大型载重车辆通行。没几个月,军用公路就被严重损毁。

该团随即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对该货运公司和货运司机进行了处罚和教育。同时,当地交通部门在醒目位置树立起警示牌,并在军用公路上设置了多个限高杆,防止破坏军用公路的行为发生。

保护军事设施,不仅包括看得见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训练场、军用公路,还有看不见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

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对国家安全与稳定有着巨大利害关系。重要目标的地理坐标数据、重点区域的影像数据等能为精确军事打击提供数据支持。重要基础设施或能源、矿产、地质等地理信息,一旦被境外情报机构所掌握,将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

2015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接到有关部门移交的一起擅闯军事禁区、涉嫌非法实施测绘活动的案件。

经查,当年4月,焦某以寻找陨石为名前往罗布泊中部区域,途中多次使用手持GPS接收机采集地理信息数据。经鉴定,焦某持有的手持GPS接收机共存储了35207个中国境内地理坐标,涉及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采集时间从2009年持续到2015年。

据专家介绍,精确到秒的地理坐标系统即使在专业测绘领域也是核心机密,属国家绝密资料。打个比方,如果在赤道上,经度精确到分,1分经度有1800多米宽,如果精确到秒,1秒经度的宽度只有30米左右。有这样精确的地图,再加上实地测绘,对一个目标的定位就可以精确到厘米级。非法测绘活动对国家安全所造成的危害,由此可见一斑。

【法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安排建设项目或者开辟旅游景点,应当避开军事设施。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对军事设施的重要部位应当采取安全监控和技术防范措施。

空域

净空,是指为保证飞机起飞、着陆和复飞的安全,在机场周围划定的限制物体高度的空间区域,是飞机安全起降的必备条件。

对机场净空而言,构成障碍物的既包括超高楼房、塔尖等地表实物和气球、风筝等人为漂浮物,还包括电磁环境等因素。

据军方有关部门统计,过去近20年中,全军50%以上的军用机场净空环境遭到人为破坏,导致飞行事故近百起,10多个军用机场被迫关闭或搬迁。

空军航空兵某师后勤部助理王贲向记者讲述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几年前,作为驻地市政府重点扶持的经济建设项目,位于军用机场周边某镇的一座大型轧钢厂进入建设前的论证调研阶段。按照原建设方案,将在该师机场南面不足1公里处建起36座66KV的大型输电铁塔。

但是,经过该师装备、训练、作战等部门的联合调查论证,认为在该位置建立铁塔将会给飞行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不仅输电塔的高度会影响战斗机起降,而且输电过程中产生的电磁信号也可能给机场上空的通信带来干扰,这些都会严重影响飞行安全。”王贲曾参与该项目的论证。

面对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与部队飞行训练安全管理的矛盾冲突,他们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最终协商决定,将这36座铁塔的建设位置作出调整,既保证了飞行安全不受影响,也为地方经济建设让了路。

近几年,为保障军用机场净空安全,在军队设定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地方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办法。

以辽宁省为例,2013年8月20日起施行的《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特别指出“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净空区域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应当遵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鞍山市专门成立了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驻地空军航空兵某部纳入净空安全管理核心环节,特别明确“对机场周边建设项目的净空审批工作”“对市内所有飞行申请进行最后审批”等职责。

延安市政府出台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延安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规定,机场净空区域内修建建筑物或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通过市发改委征求军方意见,经军方论证同意后,才能立项。

2015年12月2日下发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重新颁发<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的通知》指出,《规定》实施以来,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地区和单位片面强调地区、部门利益,对保护机场净空的问题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规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和严肃处理。全国有53个军用、民航机场的净空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部队正常的战备、训练安全。有关部门必须要对净空已遭破坏的53个军、民机场进行整治,对机场周围在建的和已建成的,违犯规定要求的超高建筑物进行处理。对危及飞行安全的采取清理措施,限期解决。

【法条】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在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修建超出机场净空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不得从事影响飞行安全和机场助航设施使用效能的活动。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在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建造、设置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使用效能的设备和电磁障碍物体,不得从事影响军用无线电固定设施电磁环境的活动。

军事设施是部队训练和作战的依托,任何国家只要有军队,均把军事设施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军事设施一旦损坏,轻则耗费资金和人力、物力,重则直接威胁到国防安全。

新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两年多来,军队和地方政府之间相互配合,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应。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军事设施保护领域,我们还存在很多问题尚待解决,原因多种多样,执法主体模糊、执法力度弱、普法宣传欠缺等等,最根本的还是长期的“和平环境”“和平建设”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造成思想麻木。

每个公民都需牢记,军事设施是巩固国防的基本条件,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护军事设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既是支持部队走强军之路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军事设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

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应当感谢这样一群可爱的人,是他们长期坚守在军事设施保护的第一线。云南省河口县外事界务员杨天才,30年如一日巡查在边境一线,保护界桩和界桩标志物;云南省麻栗坡县退伍老兵张信昆,身患强直性脊柱炎,仍行走在边防线上,这一坚持就是25年。还有广东省韶关市国防工程看管员何世仁,新疆百岁护边员艾山·卡德尔,吉林省延边州护边员孟凡江……他们将自己的青春,甚至是大半辈子奉献在了祖国的边陲哨所和密林高山中。虽是平凡无奇的普通百姓,却用坚守和付出,做出了一件件不平凡的事,就像一座座永不挪位的界碑。正因为有这么多可爱的人,国家安全的“长城”才能如此牢不可摧。

原文来自:中国财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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