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来,对伊拉克战争的质疑从未停止
2016-08-04 11:32:00        今日中国www.chinatodayclub.com                     来源:今日中国

13年来,对伊拉克战争的质疑从未停止 今日中国 www.chinatodayclub.com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孙子的这段论述被世界各国军事家奉为圭臬。不知道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有没有读过这段话,但很明显,他违背了这条古训。英国官方最新披露的伊拉克战争调查报告用语严厉,直指当时的英国政府出现重大失误。

“英国在解除(伊拉克)武装的和平选项还没有全部排除前就选择入侵伊拉克,军事行动在当时并非最后的选项。”报告说。

报告公布后,已经两鬓斑白的布莱尔称愿意承担责任。可是,当今的伊拉克和中东局势,乃至全球反恐安全形势的责任,布莱尔承担得了吗?

“一个错误的决定”

此次公布的调查报告长达260万字,主要回答两个问题:其一,2003年英国有没有必要入侵伊拉克?其二,英国对伊拉克战争之后的情势估计是否恰当?

13年前,美英两国为主的多国部队发动战争时,最重要的依据是萨达姆·侯赛因政权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战后千余名核查人员并没有在伊拉克找到相关武器。这次英国官方调查报告认定,当年说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给西方造成威胁是错误的。

这个结论并不新鲜。美国时任国务卿鲍威尔当年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讲话提到的“证据”已经在2011年被“告密”当事人否认。而美国国防部的报告早已提出,当年认定萨达姆政权和“基地”等恐怖团体有联系的说法是“情报失误”,以此做出恐怖团体可能通过伊拉克获得武器的结论因此难以成立。

这次,英国调查报告“复盘”当年布莱尔就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事与议会的沟通。报告显示,布莱尔当时在议会言之凿凿,只有军事行动才能免除伊拉克对英国的威胁。但议会当时就认为这种说法超出“合理怀疑”的程度,因为只要联合国制裁还存在,伊拉克获取核武器遥遥无期,就连远程导弹也需多年之后才能部署。换句话说,布莱尔声称伊拉克威胁英国国家安全的说法是建立在错误的情报之上。

事实上,巴格达被攻陷后,布莱尔就已经改口,把萨达姆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关系重新定义成“可以有”。

战争效果达到了吗?且不说英军和伊拉克民众大量死伤,巴格达及英军负责的伊拉克东南四省安全状况在战后迅速恶化。英军占领伊拉克期间,军方对当地频发的爆炸袭击反应迟缓。当伊拉克和阿富汗同时开展军事行动时,英军顾此失彼,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

报告认为,这说明布莱尔政府根本就没能正确评估战后情势,也没做好战争准备。

更为重要的是,报告认为英国没能处理好美英两国的同盟关系。本来,英美长期的特殊关系理应能包容两国存在不同观点,不需要违背本国利益跟随美国决定。但布莱尔的选择却是“无论如何都和你(小布什)站在一起”,还主动为美国“推销”战争出谋划策。

事实上,“9·11”事件后,布莱尔反对进攻伊拉克,并希望和美国一起通过“聪明战略”确保萨达姆下台。至少到2002年年中,布莱尔还坚持对付伊拉克最好的办法是战略遏制。但随着美国在挥舞大棒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布莱尔似乎轻易就改变了自己的主张。

正因如此,报告提出,英国需要接受的教训之一就是正确处理英美同盟关系,而非不惜违背安理会多数成员国的主张,一门心思支持美国,做出错误的军事决策。

所谓“战争动机”几成笑谈

英国最新出炉的调查报告认为,政府在伊拉克战争中最大的问题是“师出无名”。英美缺乏安理会的足够授权,采取的军事行动不具有法律文本的支持。调查人员表示,报告不会对军事行动提出合法性判断,这种判断应由国际社会认可的司法机构作出,但英国政府当年的决定的确缺乏法律基础。

或许不需要司法机构介入,伊拉克战争本身的性质在国际社会早就众人皆知,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个词也几乎因此变成笑谈。

其实从伊拉克战争酝酿阶段开始,一直到13年后的今天,对那场战争动机的批评从来没有消失。当年除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场战争还催生了一对新词,那就是“老欧洲”和“新欧洲”。所谓“老欧洲”,其实主要是指反对伊拉克战争的德法两国。

在德国,伊拉克战争不得人心。德国现任总理、当时力主支持美国对伊拉克开战的安格拉·默克尔2002年在联邦选举中落败。时任总理施罗德公开表示,自己在那场选举中凭借微弱优势战胜风头正盛的默克尔就是因为反对美国霸权和军事冒险。在施罗德带领下,德国结束了二战后美德紧密关系。由此可见,伊拉克战争在欧洲是多么不得人心。

在法国,时任总统希拉克在伊拉克战争开始前,明确表示法国会在安理会行使否决权,因为“伊拉克战争并非不可避免”。战后一年,希拉克就预言,伊拉克战争导致恐怖活动加剧,在中东地区的极端宗教思想动员了不少人,会让世界变得更加危险。他一再强调,干预伊拉克的任何决定都应该来自联合国,而不是英美。

就连美国军方也在批评伊拉克战争。前北约盟军最高指挥官、美国四星上将韦斯利·克拉克曾指挥过在伊拉克设立禁飞区的行动。他把伊拉克战争称为“在世界上最敏感的地方发动了一场不必要的战争,把真正的反恐行动置于次要地位”。

按克拉克的说法,伊拉克战争不仅没有让美国更安全,反而错失解决恐怖主义的最佳时机和国际支持。他认为,美国人不应该忽略“战前和战后计划制定方面的重大失误”。

由此可见,即便英国政府不出台调查报告,美英关于伊拉克战争的谎言也欺骗不了国际社会,只不过是一件“皇帝的新衣”,早晚会被人戳穿。

“杀人诛心”掩盖真实企图

在“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谎言之外,美英发动伊拉克战争本身还存在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逻辑漏洞:即便萨达姆真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他会对美国及其盟友使用吗?

从某种意义上看,二战后世界和平可以归因于核威慑和平衡。

但小布什战前在辛辛那提演讲,称萨达姆敢对境内库尔德人使用化学武器,也敢对美国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因此要先行“自卫”。不过,萨达姆之所以敢放手对库尔德人使用化学武器,正是因为库尔德人无力还击,不会形成报复性打击;而美军装备里比所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更凶狠的武器有的是,萨达姆在政权没有受到致命威胁时,犯得着不顾一切对美国出手吗?再换个角度看,美国发动旨在推翻萨达姆政权的伊拉克战争,就是要把萨达姆逼到绝境,这不是在鼓励萨达姆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吗?

为了把逻辑漏洞堵上,美国谎称萨达姆是“疯子”,谎称萨达姆几十年的统治是“无意识地自杀”,即因为萨达姆粗暴、鲁莽、不理性,不能寄希望于传统的威慑策略能够“镇得住疯子”,所以美国只能先下手为强、消灭萨达姆。这就是所谓的“杀人诛心”。

美国国际关系学者米尔斯海默在战前曾严厉批评英美这种“杀人诛心”的做法。

米尔斯海默的说法虽然不能说明萨达姆是个“好人”,但至少说明萨达姆是个“理性人”。伊拉克在萨达姆治下发动的战争是计算过敌我实力对比的,军事目标也是有节制的。海湾战争失败,很大程度上是萨达姆没有想到美国会大规模军事介入。在海湾战争之后长时间遭受制裁的过程中,也没有证据显示萨达姆和“基地”组织恐怖袭击有关联。

难怪米尔斯海默在战前就断言,伊拉克战争,不论打得多顺利,都是一场“不必要的战争”;一旦出现大规模伤亡、激发仇视美国的情绪和行为,战争设计者就要面临更多质疑。对于小布什和布莱尔而言,这真是“一语成谶”。

专家视角:发动伊战遗祸世界,国际社会应予问责

伊拉克战争爆发13年之后,英国官方最近终于发表了关于伊拉克战争的调查报告,承认英国卷入伊拉克战争的决定是错误的,时任首相布莱尔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尽管布莱尔即刻出来为当时自己决策发动这场战争予以辩护,仍称这是当时英国政府做出的“正确”决定,但其苍白的辩词无疑受到这份报告的打脸。调查报告一再使用“入侵”一词来形容当时美英对伊拉克的进攻,并称这是二战以来英国最有争议的军事行动。

二战之后,国际公法的法源来自《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宪章》规定,只有两种战争为合法:其一是反侵略战争,这无需联合国授权;其二是任何由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军事行动。然而,美英当局于2003年对伊拉克发动的军事行动,并无伊拉克对美英发动军事打击在先,从来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伊拉克曾经卷入到针对美国的“9·11”恐怖袭击。此外,当时并无任何证据表明伊拉克正在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迄今仍然没有这种证据),而且联合国安理会未对军事打击伊拉克予以任何授权。因此,美英发动这场战争,丝毫不符合合法战争的规范,伊战这一军事行动至少是“不合法”,且用“侵略”来描述也绝不为过。

真正发动这场战争的其实是美国。无论是英国还是澳大利亚,它们介入战争,原因在于美国推动,各自又表现十分抢眼。可要找战争始作俑者,只能是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小布什在2001年出任美国总统不到8个月,美国本土就于9月11日受到空前恐怖袭击,政治首都华盛顿特区与经济“首都”纽约市均受被劫民用航空飞机的撞击,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美国因此实施报复是必然的。但是,对于由谁发起这起严重恐袭事件并该对此负责的问题,美国采取了相当草率的态度。

当时,美国宣布进入反恐战争状态,并对外发动了两场战争行动。第一场是2001年10月开始的对被塔利班控制的阿富汗的打击。塔利班推翻本地合法政府上台,其合法性一直未受国际社会承认,但这还不至于招来军事打击。不过由于塔利班政权接纳了“基地”组织主体以及其首领本·拉丹客居——事实表明“基地”组织发动了针对美国的“9·11”打击,联合国安理会于是批准了美国为首的国际联军在阿富汗的军事行动。

美国的第二场军事行动针对伊拉克,动武却完全没有依据。小布什总统的观点是,若不“先发制人”,则伊拉克将率先发动打击,但这一声称毫无依据。美国继而表示,在推翻了萨达姆政权后,进入伊拉克翻箱倒柜自然就能找到证据。且不说在国际关系中以“有罪推断”来推翻他国政府是何等荒谬,即使在推翻了萨达姆政府13年后的今天,美英仍未找到对其军事行动给予支持的任何佐证。

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在卸任后曾表示美国推翻萨达姆无需证据,“只要颠覆其政权对美国有利,就可如此行事”。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也曾表示,“不论人们是否同意我对萨达姆采取军事行动,我真诚地认为这是对英国最有利的事情”。

就其内心而言,美国处理国际关系的基础不是国际法和事实依据,而是是否对美国有利。美方对待他国则言必称国际规则和公平正义,对待自己则无需国际法则和人类平等,其双重标准大有天壤之别。美国是这样,其伙伴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则是以美国为准绳。在美国为首的特殊伙伴关系中,只要美国开战,英澳自会参战。

美国处理国际事务恒久不变的真正动机就是国家利益。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长于撇开国际体系直接以武力干涉他国内政,甚至深度卷入推翻他国政权。譬如,美国曾长期与东亚、中东与拉美的军政府过往甚密,而在那里出现学生运动与社会风潮时,美国也可能及时转舵,适时与新政权接上关系。

美英等国对伊拉克发动的入侵行动,严重损害了国际关系的准则,并对伊拉克和中东地区带来了持续动荡。这一场人道主义的灾难,开启了地区动荡的“潘多拉盒子”,乃发动者所完全无法预料。

美英发动伊战遗祸世界,国际社会应予问责。

然而超级大国侵略他国尚未被追究问责,反过来它却要求他国遵守国际规则或者法庭仲裁,这种当今国际秩序存在的现状,令人深思。(作者系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副院长)

原文来自:中国财经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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