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创新前五大供应商隐现竞争对手,半数发明专利为受让取得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孙沐霖
编辑|孙一鸣
2月10日,深圳市飞速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飞速创新”)更新了深交所主板IPO招股书,该公司主要从事网络通信领域核心设备及通用配件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2019—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飞速创新的业务极其依赖境外市场,产品全部为外协生产,且前五大供应商包括2家竞争对手,经营稳定性存疑。另外,该公司10项发明专利中有5项为受让所得,自主研发能力存疑。
两大供应商为竞争对手,经营稳定性存疑
招股书显示,飞速创新成立于2009年,向伟直接持有飞速创新56.65%的股份,为飞速创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据招股书,飞速创新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境外市场。2019—2022年上半年,飞速创新的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9.13亿元、11.66亿元、15.68亿元、9.1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95%、98.89%、99.15%、99.28%。可见,飞速创新的业务对境外市场高度依赖。
由于境外销售金额及占比大,飞速创新的业绩对汇率波动较为敏感。报告期内,飞速创新的汇兑损失分别为-41.86万元、2801.38万元、3951.87万元、-113.93万元。其中,2020年和2021年的汇兑损失金额合计达6753.25万元。
需注意的是,飞速创新近半收入来自美国市场。报告期内,该公司来自美国的销售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79%、45.77%、43.58%、46.50%。
飞速创新在招股书中表示,美国政府自2018年以来陆续对中国商品发布了数项关税加征措施,相关加征关税商品清单涉及网络通信产品,一定程度上或对中国网络通信行业上游制造商、下游出口品牌商的经营造成一定阻碍。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导致公司的网络通信产品在美国销售受阻,从而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甚至经营业绩下滑50%及以上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飞速创新的美国子公司FSUS仍存在1项尚未了结的调查案件。招股书显示,2020年2月21日,美国Corning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申请对包括FSUS在内的13家企业发起337调查,认为FSUS在美国销售的某些高密度光纤设备及其组件进口产品违反了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的规定,侵犯了其主张的5项美国专利中的一项或多项,并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签发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以及停止令。
2021年8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复审裁决,确定发布禁止进口侵权高密度光纤设备和组件的普遍排除令,以及针对FSUS等被申诉人的停止令。对此,飞速创新向美国联邦巡回区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并向美国专利局提起专利无效诉讼。截至2023年2月1日,飞速创新提起的上诉和专利无效诉讼案件均未有裁决结果。
据招股书,飞速创新子公司FSUS涉及调查的产品共31个。2019—2020年,FSUS涉及377调查案的产品在美国地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50.24万元、108.36万元,毛利分别为137.91万元、44.88万元。
除了销售端依赖境外市场,飞速创新的生产端极其依赖外协厂商。
资料显示,飞速创新的产品全部由外协厂商负责生产,原材料由外协厂商根据市场情况自行采购。双方合作模式主要为两种,一是飞速创新研发设计后交由供应商完成生产;二是该公司与外协供应商联合研发。其中,局部软件、结构、包装等部分由飞速创新自行研发设计,其他部分由供应商负责完成,最后由供应商完成生产。
招股书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飞速创新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是外协产品成本、运输及其他成本。其中,外协产品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00%、85.53%、83.76%、82.04%。
值得注意的是,飞速创新的前五大外协供应商包括两家竞争对手。在招股书中,光迅科技(002281.SZ)、中际旭创(300308.SZ)、太辰光(300570.SZ)是与飞速创新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而光迅科技为飞速创新2021年第四大供应商、2022年上半年第三大供应商,太辰光为该公司2019年第四大供应商、2020年第四大供应商、2021年第三大供应商、2022年上半年第四大供应商。
1/3核心技术人员为专科学历,半数发明专利为受让取得
作为一家不从事产品生产的“纯研发设计”企业,飞速创新的研发水平令人担忧。
从核心技术人员来看,飞速创新有1名核心技术人员仅为专科学历。招股书显示,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有3名,分别为向伟、李洋、尚平。其中,李洋为专科学历,于2020年10月起任飞速创新的副总经理兼系统开发部总监;向伟为本科学历,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尚平亦为本科学历,担任产品设计部总监。
从研发投入来看,报告期内,飞速创新的研发费用率逐年走低。据招股书,2019—2022年上半年,飞速创新的研发费用分别为6560.76万元、8104.48万元、9151.9万元、4720.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4%、6.87%、5.78%、5.15%。
同期,与飞速创新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6.94%、7.47%、7.62%、8.03%。
对比可见,在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可比公司中,2020年起,飞速创新的研发费用率已不及同行均值。
从专利情况来看,截至2023年2月1日,飞速创新共有10项发明专利,其中5项为原始取得,其余5项均为受让取得。可见,飞速创新自主研发能力存疑。
参考资料
《飞速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证监会
(全文20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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