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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传媒投资者或将向东方花旗索赔

随着东方花旗证券被证监会认定在粤传媒(002181)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该公司将极可能成为粤传媒投资者的索赔对象。律师告诉记者,尽管粤传媒一案的处理结果尚未尘埃落定,但已经可以考虑现在对东方花旗提出索赔诉讼了。

东方花旗受罚或遭索赔

东方证券日前公告,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在粤传媒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案,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罚没共计2380万元。同时,对项目主办人郑剑辉和蔡军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此前,东方证券控股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东方花旗在担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期间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近日,东方花旗、上述项目主办人郑剑军和蔡军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东方花旗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东方花旗作为粤传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有五项问题:一是未勤勉尽责;二是未遵守尽职调查制度,未制定尽职调查清单和各主要阶段工作内容;三是未全面评估粤传媒并购重组活动所涉及的风险;四是未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香榭丽收入及应收账款核查程序缺失;五是内核机构未对应收账款问题进行核实,仅凭借项目组的回复即通过审核,内核程序流于形式。

证监会认为,东方花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财务顾问管理办法》、《证券法》的多项规定,项目主办人郑剑辉和蔡军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拟决定:一、责令东方花旗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95万元,并处以1785万元罚款;二、对郑剑辉和蔡军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告诉记者,尽管粤传媒一案的处理结果尚未出来,但证监会已经对东方花旗进行处罚,投资者向东方花旗索赔的事宜已经可以考虑着手进行了。凡在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且在2016年10月19日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可索赔。

未提及郑剑辉个人罪责

值得一提的是,证监会对东方花旗的处罚中,并未提及郑剑辉涉及刑责的相关事宜。这或许意味着,证监会并未把郑剑辉个人涉及刑事犯罪的部分归咎于东方花旗。

依据此前已有的法院判决,东方花旗证券的项目主办人郑剑辉已经背负刑事责任。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4年,郑剑辉在东方花旗证券任资深业务总监期间,为粤传媒并购香榭丽公司项目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指控,郑剑辉先后七次行贿合计145万元。法院最终判决郑剑辉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而在最新出炉的公告中,证监会尽管认定东方花旗证券未能勤勉尽责,却并没有提起郑剑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宜,这应该是在东方花旗证券与郑剑辉个人责任之间进行了一个区分。

东方花旗为东方证券控股66.67%的投行子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东方花旗从事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并购重组、新三板推荐挂牌及企业改制等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等。东方证券半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东方花旗总资产为17.84亿元,净资产14.23亿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收4.53亿元,净利润1.28亿元。从这一数字来看,这笔罚款占该公司利润的比重并不算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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