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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公安局 :致全县房屋出租人的一封信,房子租给这些人,将严惩!

各房屋出租人: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麻将馆、棋牌室、茶楼、歌舞娱乐、足浴洗浴按摩、宾馆旅店、出租屋等场所涉“黄赌毒”等突出问题,净化社会风气,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鲁甸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打击黄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战果丰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赌博或卖淫嫖娼、贩卖吸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场所、资金、工具或者参与管理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因此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赌博或卖淫嫖娼、贩卖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也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请全县所有房屋出租人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主动抵制涉黄涉赌涉毒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积极带头,如发生上述违法犯罪行为,在依法惩处的同时一律移送县纪委县监委作进一步处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对举报查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 0870—8444110

鲁甸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7日

来源:微鲁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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