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淮高新区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通讯员吕立永
本报讯今年来,苏淮高新区对标《淮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紧扣重点,扎实推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
坚持“三个强化”,切实扛起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作为党工委、管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强化责任落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多次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强化示范引领。结合“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工作,制定《苏淮高新区五星“美丽庭院示范户”评比申报方案》,对标五美要求,细化五星标准,明确镇、村三级评比申报程序,提高农户参与积极性。
紧扣“四大重点”,扎实有效推进。紧扣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确保片区及村庄干净整洁。紧扣水环境治理,坚持截污、管理同推进,加快推进集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城镇污水全纳污、全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进度,把小微水体纳入河长管理整治范围,实现河湖管理全覆盖。紧扣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关闭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全面实行村庄非禁养区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实行净化洁化亮化。紧扣村庄环境整治,结合苏北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摸清底数,因户施策。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整治村庄民居巷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优化村庄民居巷道;推进美化绿化工程,以村道、庭院及房前房后为重点,改造村内道路沿线、公共场所和村庄周边景观。
强化“两项考核”,严格督查推进。一方面,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党工委、管委会重要工作交办事项,列入园区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实现各项工作任务交办、督办的闭环管理,推动村庄环境实现长效管护;另一方面,由园区人居办制定整治考核评分标准,建立微信工作群和信息发布平台,定期巡查,印发《督查通报》2期,做到重点问题及时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