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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宇里开出的红色幸福之花——以小区党建为载体引领城市基层“微治理”

(卢绍龙、刘秋华、陈兵斌报道)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涌入城市的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居民小区成为现代社会管理的基础。由于小区党建组织覆盖不到位,相关指导不健全等原因,部分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或乱作为,小区成为矛盾纠纷的集中地和多发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提高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水平,强化党建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引领作用,今年,龙岩市委组织部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小区党建体系,对全市1500多个小区设立了“社区—网格—小区—楼宇”城市基层党组织体系,针对小区内在职党员实行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双重管理”,引导党员“一方隶属,双方奉献”。并发挥党组织在小区的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小区依法自治管理,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居民公约等制定中把握方向,支持和引导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和精神文明、社会救助等社会组织按党纪国法规范设立和运行。

 

丰富服务岗位和载体,实施“党员回家”工程,创新志愿服务模式,组织(在职)党员引领居民争当模范居民、民情收集、政策宣传、纠纷调解、志愿服务先锋,在小区治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设秩序良好、诚信友善、文明幸福、平安和谐的闽西“红土幸福社区”。

 

11月9日—10日,龙岩市委组织部刘秋华一行到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双洋社区煤电公司小洋退休基地小区、北城街道北星社区金色家园小区、中城街道青草盂社区景冠小区,漳平市菁城街道凯源GK和E小区、大景城A区、桂林街道九龙桂冠小区进行调研指导小区党建工作。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对照查看了城市居民小区党组织建设实施细则,对小区党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赞赏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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