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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推动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融媒体记者杨丹丹

通讯员刘松张家兴

本报讯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担当、主动作为,创新构建融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于一体的淮安生态检察“四位一体”工作品牌,建成全省首家市级环境资源检察修复基地和全国最大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为建设生态淮安、推动生态富民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力提升保护水平。全市检察机关把生态司法保护确立为“一把手”工程,出台《淮安市检察机关生态司法保护“1+8”行动方案》,细化检察机关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步骤、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全市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推进会,建立由两级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微信联络群,项目及时部署,任务专人落实,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市环境资源的地域性特点,组织开展全市基层院生态司法保护“一院一特色”活动,积极探索具有县区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个性化工作措施。

助力凝聚保护合力。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紧盯生态环境工作中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联合开展集中治理;牵头召开环保、国土、水利等部门联席会议15次;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农委和省洪泽湖渔管办等召开生态司法保护联席会议,统一全市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入开展,及时跟进中央、省委环保督查组对我市环保行政处罚案件检查情况及案件线索情况,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4人,在环境资源领域监督移送刑事案件4件7人、监督立案2件3人。依托在洪泽区、盱眙县分别建成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督促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人,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全市90%以上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均已开展受损生态修复工作;联合市财政局、法院、环保局等出台《淮安市环境诉讼暨司法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方法有效解决司法修复资金难题。

着力构建保护屏障。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9件106人,依法提前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的非法拆解废弃铅蓄电池导致重大环境污染案,全程引导侦查取证,确保办案质量;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采矿案、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组织开展“检护民生”生态公益保护专项活动,办理生态公益诉讼诉前案件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建立生态损害巡查制度,组织聘请公益损害观察员,开展公益诉讼随手拍等活动,出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开通“淮检公益诉讼网络举报窗口”,引导和鼓励群众举报生态损害案件线索;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生态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基层行政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使或怠于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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