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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办案监管 提升办案质效淮阴检察院推动办案智能化

郑冰

本报讯“我院共向上级院反馈系统规则不合理或技术漏洞200余件次,协助解决系统使用共性问题56件。”日前,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秦健在该院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专题汇报会上进行了总结,他说:“其中智能辅助系统生成的文书因格式不一致、无法直接导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问题,已被省检察院采纳,经修改完善,智能辅助系统生成的文书已能实现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对接。”

年初,江苏省检察机关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上线以来,淮阴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归纳标准化操作流程,出台《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运行手册》,明确系统使用的方式方法,半年多来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195件,占同期案件总数41%,办案周期同比缩短47%,利用系统功能发现纠正违法线索6件,相关做法在江苏省检察院专题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秦健介绍:“我们依托智能辅助系统的证据审查功能,一键智能生成195件案件的规范化法律文书600余份,无一错漏,推动了办案智能化;利用疑点推送功能,积极发掘侦查活动监督线索,对交通肇事案件存在的缺少文书等4类问题提出口头纠违,对陈某等两件危险驾驶案存在的办案超期问题提出书面纠违,推动了办案精细化;利用特征搜索功能,检索已办类案作为办案参考,深度研判发案的共性原因,撰写风险研判报告3篇,获区人大、政法委等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了办案规范化。”

淮阴区检察院依据智能辅助系统强化办案监管,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刑检部门负责人、分管刑检的副检察长利用决策及分析功能实时掌握办案情况,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日期缩短至13天,同比增效47%。制定智能辅助系统运用质效奖惩机制,将运用情况纳入刑检干警的绩效考核方案,针对运用系统办案较多、发现监督线索和操作不及时不规范、被上级院通报等不同情形,制定专门奖惩规则,提升干警参与智能辅助系统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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