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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推进村民自治实践成效显著

谢保权杨壮

本报讯近年来,盱眙县多措并举,推动村民自治实践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先后荣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江苏省基层社会治理十大创新成果等称号。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盱眙县开展了加强和完善农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工作。要求各村结合自身情况,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并对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主要内容,规范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程序,明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形式,强化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责任等进行明确。

深化“政社互动”机制。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政社互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政社互动”。一是推行“政社互动”。每年年初召开各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政社互动”工作推进会,对前一年度“政社互动”工作进行总结,对当年“政社互动”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二是抓好确权、签约工作。各镇(街道)根据前年实施情况,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张清单,举行由镇(街道)直部门负责人、村(居)书记、主任参加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协议书签约仪式,明确双方职责、经费保障和违约责任,全县255个村居均与政府签订协议书。三是落实工作实效评估关键环节。每年底召开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参加的“盱眙县政社互动双向履约评估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严格按照签订的协议书做好履约和兑现工作,做到“权随事走,费随事转”。通过双向评估,进一步明晰双方责任。

建立社区“减负增效”长效机制。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城乡社区“减负增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通过实施“停、减、并、转、限”达到“四增”。加强“减负增效”工作检查,平时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工作开展进行督查检查,对社区(村)“减负增效”加以规范整改,确保不出现反弹。

深入开展村民小组“微自治”试点。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自治体系,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形式。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继续选取合适的村民小组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加强对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工作。二是加强党对村民小组自治工作的领导。在县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总结前期试点、调研经验,出台《加强和完善村民小组党组织对村民小组理事会领导的办法(试行)》,适应构建新形势下社区治理机制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巩固村民小组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一是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要求每个村(社区)都悬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设立办公室,印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建立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强化日常检查。在组织部门统一领导下,对各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相关职能,对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惠农政策措施落实以及涉及村(居)民利益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通过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程序积极开展监督。

探索农村社区协商的有效形式。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原则,按照“四议三评二公开”村民议事机制,根据《关于印发<盱眙县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关于城乡社区协商民主的新要求,探索创新各具特色的协商民主新形式。开展“说事评人”、“村事乡融”等协商民主活动。

加强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开展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每年提升改造一批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从硬件与软件两方面提升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功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成率全覆盖,全面实行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办机制,力争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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