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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倒逼“老赖”主动兑现欠款

左晟

本报讯在执行攻坚的道路上,涟水县法院秉承智慧执行、多措并举的原则,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近日,该院通过到被执行人住所张贴悬赏公告的方法,成功执结一起错综复杂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悉,2017年2月22日,被告魏某因生意经营周转需要,在魏某自愿提供坐落在涟水县涟城镇常青路北侧房产抵押给原告涟水县金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前提下,由原告提供有偿担保从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80000元。被告魏某获取银行贷款后,在2017年9月和12月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季度利息,根据原告与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协议,原告分别于2017年9月30日、2017年12月30日代清偿被告魏某所欠银行的季度贷款利息3764.25元、3723.55元,原告清偿多次后向被告催要无果,故将其告上法庭,但被告并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魏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代偿款7487.8元。此案依法审理终结。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魏某为躲避执行消失得无影无踪,下落不明。执行法官多次去其家中,都被告知不在家,不知去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涟水法院决定在魏某居住的小区张贴悬赏公告,并通过微信平台推广公告内容。悬赏公告张贴当天,原本遥无音讯的魏某主动现身法院。“法官,请您快把公告撤了吧,亲戚邻居都看到了,丢死人了,我知道错了,我现在就把钱还上。”随后魏某立刻履行了法律义务,此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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