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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增设(取消)固定测速取证设备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33国道下列地点增设或取消固定测速取证设备,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1、1463K+310M:由东向西方向,增设固定测速取证设备,测速路段限速值每小时80公里;

2、1453K+000M:由南向北方向,增设固定测速取证设备,测速路段限速值每小时70公里;

3、1453K+920M(原236省道162K+400M):由南向北方向,取消固定测速取证设备,停止使用。

提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不超速行驶,特此公告。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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