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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财政局四措并举支持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

赵洪波陈秀彬

本报讯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是我市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是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金湖县财政部门全力支持全县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保障全县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经费,并根据淮安市及金湖县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兑现集中居住农民应享受的财政补助,鼓励农民主动搬迁、进城入镇购房居住。

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强化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融资平台作用,探索、整合社会资本多渠道参与农村相对集中居住,为农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本保障。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挥资金综合效益。积极调研各类支农资金政策,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合法科学整合各类支农资源,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卫生、教育、文化等项目资金捆绑使用,集中向农村集中居住区倾斜,主要投入道路、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各类资金资源的综合作用。

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加强资金监管,特别是财政投入到农村集中居住建设的资金,要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让集中居住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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