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嫌疑人被公诉
王道勤
本报讯8月8日,“3·2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第一批16名犯罪嫌疑人被公诉。
经侦查查明,今年3月期间,吕某等14人明知淮安市洪泽区南三河水域处于禁渔期、禁渔区,仍多次在该水域使用多层拦网等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达4611.35公斤,涉案价值共计人民币2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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