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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招管办着力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赵管

本报讯为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维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涟水县招管办、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县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集中学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旨在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机制。

在坚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原则来处理投诉的前提下,该县采取有效措施公正处理每一件投诉事项。广泛宣传,投诉渠道公开化。健全政府采购投诉接待办理制度,建立电话、信函、意见箱等多种渠道的投诉途径,公开单位通信地址及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各类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保障政府采购从需求、招标到中标等全过程公开。建章立制,投诉办理程序化。建立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群众来访、举报信件,安排专人负责值守投诉电话。明确责任,投诉管理规范化。对所有投诉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保证所有投诉在最短的时间内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强化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化。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素质、增强服务效能入手,积极尝试和探索对项目质疑处理方式方法,建立公正、透明、高效的处理机制。同时,强化法律专业服务。加强监管,检查机制常态化。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定期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规范采购行为的倒逼,减少采购争议、投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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