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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构建乡村法制建设新模式

记者王正道

通讯员黄洁许滨淮

本报讯今年以来,淮安区努力构建法治、德治相融并进的乡村治理模式,积极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全天候”、民主法治建设“全参与”,全力打通乡村法治建设“神经末梢”。

公共法律服务“全方位”。该区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农村倾斜,在348个村居、社区建立司法惠民服务站,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村居法律顾问通过法制讲座、“以案说法”、以群众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利用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惠民服务站贴近群众、了解基层的特点,在社区、村居成立乡村法律服务社,运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在村居建立“法润民生”微信群,以“家门口”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该区在乡村建设法治一条街、法治墙、法治学校等法治文化设施,充实农村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队伍,宣传依托农村普法讲师团,采取集中培训、巡回讲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帮助村居、社区建立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治宣传栏等,开展乡村法律沙龙、送法进乡村等系列活动,发放农民法律知识口袋书,就常见法律问题与村民进行交流探讨,提高农民的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矛盾纠纷化解“全天候”。该区在26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村级调解组织348个,村民小组设立调解组织2000余个,以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依托,每月、每旬、每周对不稳定问题和“急、大、难”矛盾进行集中分析研判,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按照矛盾纠纷涉及范围、风险程度等分类调处化解工作。今年以来,该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3300余件,调处成功率98%。

民主法治建设“全参与”。该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以行政村为基础,以农村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加强村风民风建设,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升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村两委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该区已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3个,创建率41.2%,市级334个,创建率达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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