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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洗稿”要先出台认定标准

□何勇

国家版权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16日在京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针对目前网媒特别是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侵权尤为严重的现象,将重点打击未经许可转载新闻作品和未经许可摘编整合、歪曲篡改新闻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坚决整治自媒体通过“洗稿”方式抄袭剽窃、篡改删减原创作品的侵权行为。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自媒体获得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广大网民获取内容、信息的重要渠道。但由于自媒体行业具有技术难度小、准入门槛低、规范约束少等“先天劣势”,导致自媒体行业存在不少乱象和泡沫。特别是随着自媒体创作者红利接近触顶,自媒体行业不断步入洗牌阶段之后,一些自媒体作者为了博取关注和眼球,追求“10万+”,执着于创作低俗内容;一些自媒体大V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直接变身“剪刀手”“搬运工”,内容创作沦为“流水线生产”,玩起“洗稿”把戏。

“洗稿”行为,说白了就是高级形式的抄袭剽窃行为,是创作领域的小偷行为。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原创者的知识产权,而且破坏了自媒体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败坏了自媒体行业的生态环境,不利于自媒体人创作出更多原创的有深度的优秀作品。所以,“洗稿”行为引起了广大自媒体创作者的强烈不满和愤慨。国家版权局等部门联合启动“剑网2018”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自媒体行业的“洗稿”侵权行为。这无疑呼应了广大自媒体人的诉求,打中了自媒体行业当下乱象的要害,有利于净化自媒体行业的环境,为自媒体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促进自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但是,要有效整治自媒体行业的“洗稿”现象,提高自媒体人“洗稿”侵权成本,最关键的是要尽快出台、确定“洗稿”的认定标准,让认定“洗稿”有标准可以依据和参考。否则,“洗稿”认定标准始终缺失,那么整治“洗稿”最后只会沦为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走形式。

实际上这两年,自媒体行业的“洗稿”行为虽然在道德层面饱受批评,但始终得不到遏制,究其根源“洗稿”行为取证存在困难,使得原创者难以成功维权,导致“洗稿”的“小偷”在法律层面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目前,由于对“洗稿”缺乏一个权威性的可以量化的具体标准,导致在“洗稿”的认定上沦为原创者与抄袭者双方及其粉丝站队自说自话,没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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