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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企业,何来“文化”?

□刘剑飞

17名准大学生和中专生,打暑期工时没有完成业绩,被罚吃生苦瓜和生鸡蛋。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一婚纱摄影会馆发生了这样的怪事。

对于这种惩罚行为,摄影会馆老板辩解,这是一种“企业文化”。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通过这些制度来实行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和经营,这种手段无可厚非,也十分必要,但是这些制度有着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损害员工的利益,不能违背社会道德,可是这种罚吃生苦瓜和生鸡蛋的行为,却是对员工的一种伤害。首先,损害员工的尊严。员工没有按时完成任务,企业实施惩罚,未尝不可,但是惩罚却不能损害到员工的人格和尊严,这种要求员工吃生苦瓜和生鸡蛋的行为,却是对员工的一种羞辱和心理伤害。其次,损害员工健康。生苦瓜和生鸡蛋这些东西不仅难以下咽,还存在着巨大的健康危害,是对健康的极度无视。再者,违反相关法规。每个人都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一个人基本的权利,这种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剥夺和侵犯。可是这家摄像馆却对员工实施这样的处罚,显然违背着相关法规规定,严重的,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一种软性生产力,对凝聚团队力量,鼓舞人心,展现企业形象,都有着重要和积极的意义,真正的企业文化是健康积极向上的,能够给员工一种轻松愉悦的心理环境。但是一些企业的所谓“文化”却甚为低俗。对于这种企业,相关监管部门不能只是轻描淡写地批评,还应该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依据法规给予处罚,确保劳动者人格尊严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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