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正文

金湖检察建议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顾善俊何安林

本报讯近日,江苏金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金湖县人防办,将拖欠长达3年的25.52万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如数交到人防办的账户上。该公司能把这笔钱如数上缴,取决于金湖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就是这一条检察建议,成功推动该县人防部门追缴21家建设单位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750余万元。

经查,2004至2017年期间,江苏金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等28家建设单位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累计达2100余万元,一直未在法定时间内按照标准足额缴纳,该县人防办存在怠于履行催缴征收职责,造成国有财产的巨大损失。针对上述问题,金湖县检察院于2018年4月3日依法向人防办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通过法律途径或采取其他措施依法足额追缴相关建设单位欠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县人防办迅速启动追缴程序,建立“包干负责、定点联系、每天总结、按周报告”的工作机制,对28个项目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销号制管理。同时,与检察机关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分析研判追缴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针对不同欠缴原因商讨具体追缴举措截至6月8日,28家建设单位中已有21家将所欠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合计1750余万元全部足额缴纳到位,对剩余7家欠缴单位该县人防部门均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在处罚决定生效后依法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一篇:金湖首例“实案审判”走进中学校园 下一篇:“爱心粽子”助力扶贫
标签:

相关文章

    最热文章
    阅读榜
            精品推荐 recommended products
              {"remain":4964953,"success":1}http://www.chinatodayclub.com/news/2018/0621/49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