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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首例“实案审判”走进中学校园

陈昌华骆为民

本报讯近日,金湖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首次走进中学校园。县第二中学近千名师生,现场旁听了实案审判全过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金湖县检察院公诉人对被告人——山东某职业院校学生吴某提起公诉。2017年,被告人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非法入侵他人100多台电脑,获取了大量个人信息资料,在网络上进行售卖,非法获利1万元。

审判现场,法官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陈述证词,当庭宣判被告人犯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好奇心去侵害别人的合法利益,去探查别人的隐私。”金湖县第二中学学生孙荟表示,作为中学生,应该好好学习,知法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希望本案的被告人能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以后对社会多做有意义的事情,同时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金湖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吴中秋也建议学校要强化普法教育,以案为鉴,增强全体同学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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