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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人社 提升调解质效

陈礼进刘军

为着力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拓宽行政调解工作领域,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化解、预防和教育功能,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争议纠纷,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出台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人社系统行政调解工作进行规范。

《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为:围绕建设“法治人社”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行政调解质效,实现行政调解从工作人员到主要领导、从多头接处到归口调处、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化解,达到高效及时化解各类争议纠纷的效果。

《方案》明确了我市人社系统行政调解工作“五项原则”,分别为:一是坚持自愿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者调解结果;二是坚持依法调解。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不得侵犯当事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优先原则。在解决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争议时,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争议的实际情况,首先选择调解方式,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再导入其他渠道解决;四是坚持平等原则。尊重争议各方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权利,公正、平等地协商解决争议纠纷;五是坚持便捷原则。行政调解应当简便、快捷、高效。

《方案》还明确了人社系统行政调解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制定了层级调解、归口调解、联合调解、公开运行、联动衔接和统计报告等六项制度。

为促进《方案》的落实,市人社局对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县区人社局要把行政调解工作作为本处室(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进一步界定、细化、厘清本处室(单位)行政调解范围,依法明确可以行政调解的争议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工作,将之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抓实抓好;二是要规范操作,提高效能。各处室(单位)按照行政调解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推进措施,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公开行政调解流程图、调解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事项,努力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三是要加大宣传,打造亮点。各处室(单位)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支持行政调解工作,主动选择行政调解方式解决各类争议纠纷。各处室(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打造富有时代特征、淮安特色的人社行政调解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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