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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钱晓晖徐倩

本报讯3月14日下午,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淮阴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15年以来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发布会由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滕威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岳朝友、民二庭庭长钱晓晖参加会议,中国教育电视台、新华日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岳朝友专委介绍了该院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自2015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消费者权益案件66件,审结63件,其中2015年受理16件,审结14件,2016年受理19件,审结20件,2017年受理30件,审结29件,案件数呈逐年增长趋势。他指出,自新消法实施以来,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其中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型消费纠纷增长快、占比高,民事案件中普遍存在审理难度大、周期长、举证难的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

为此,该院结合审判实际,坚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厉惩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二是多措并举,依法审理涉消费者权益民事案件;三是加强调解,积极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当事双方树立法治意识。

发布会上,民二庭庭长钱晓晖发布了5起涉消费者权益纠纷典型案例,包括27名被告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李某与某超市买卖合同纠纷案、徐某诉移动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周某诉某商场买卖合同纠纷案及陈某与某通信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通过具体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理性维权,监督商家诚信经营、质量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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