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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提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

王海峰

本报讯日前,家住涟水县大东镇施洼村的徐奶奶高兴地对邻居说“今年的养老金标准又要提高了,真是感谢政府、感谢党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富民33条”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份起,涟水县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135元。

该县农保处接到上级文件后,立即按要求组织实施。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落实提标资金,同时报请省人社厅信息管理中心修改信息系统数据配制标准、补发1、2月份提标养老金等相关业务。此次提标涉及到全县15.6万余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人员,需补发1、2月份的提标养老金312.5万元;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3月份应发和补发1、2月份提标的资金已落实到位,财政预拨基础养老金9200万元(含省补6000万元)到账,确保在3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本次提标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经从2010年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135元,经过7次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实现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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