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正文

吕良镇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曹俊仁姚彦祥

本报讯金湖县吕良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预算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预算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及时批复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对镇人大会议审查批准的2017年部门预算,及时进行批复下达。同时,镇级预算在批准后20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明确部门预算在财政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时限要求。

规范公开形式。在镇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设有财政信息专栏,及时将人大审议通过的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进行公开,同时指导我镇各预算单位明确预算的公开主体、范围、原则、口径和方式,按要求在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细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密信息外,将镇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民生资金的安排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等,并要将民生支出的项目名称、预算规模等进行公开。

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算公开督查机制,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准确公开部门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落实主体,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申请公开的单位作为公开的责任主体,对公开的财政预算、“三公经费”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准确,对公开前后的社会反映做好预判、应对预案和舆论引导工作。

上一篇:前锋粮食购销公司“学用并举”促发展 下一篇:闵桥镇卫生院打造医疗民生工程新模式
标签:

相关文章

    最热文章
    阅读榜
            精品推荐 recommended products
              {"remain":4975369,"success":1}http://www.chinatodayclub.com/news/2017/1205/39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