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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检察院树好“大司法救助”品牌

张海燕孙逊

本报讯日前,家住洪泽区的陈大爷带着五岁的小孙女,将写着“情系百姓疾苦,播洒人间温暖”的锦旗送到该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感谢检察机关对其一家实施的帮助。这是洪泽区检察院今年以来树好“大司法救助”品牌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洪泽区检察院在总结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变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将特困刑事被告人、特定涉检信访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和完善融现金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为一体的“大司法救助”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区检察院‘大司法救助’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一是拓宽了原有司法救助工作模式,改变了传统单一的资金救助,形成了心理疏导、法律咨询、宣传教育等多措并举的多重救助体系;二是在救助范围上,除救助刑事被害人外,还尝试将犯罪主观恶意小、家庭确有困难的‘特殊被告人’及‘特殊刑事被执行人也纳入司法救助范围’。”洪泽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说。该院联合区财政、司法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大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尝试引入社会救助资源,对一些因生产、生活亟需等原因实施犯罪的特殊被告人提供救助。该院专门拨款10万元,与原有的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合并,设立了“检爱·大救助”基金,由院控申部门集中管理、统一使用,接受区委政法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今年4月12日,该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紫藤”成长基金5000元。据悉,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过程中,经审查发现该案的被害人张某某系未成年在校生,其被对方用刀捅伤心脏造成重伤二级。其父母均没有正式工作,经济窘迫,生活非常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之后,未检部门承办人及时与控申部门对接,为该未成年被害人迅速启动“大司法救助”程序,仅用三天时间便将5000元成长基金发放至被害人父亲手中。“检爱·大救助”基金设立后,已先后为50多名刑事被害人、特困刑事被告人提供了近40万元的资金救助。

今年,区检察院将联合区综治、法院、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等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全市率先创建“大司法救助”工作联动机制,整合救助职能,提高救助效率。成立“大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动救助协作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救助专项资金,运用新机制实施救助;定期召开联合救助运行情况分析会,总结成效,梳理不足和问题,对制度执行环节不断进行完善,树好“大司法救助”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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