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 > 正文

创新法援工作新境界

记者杜勇清通讯员邵永高

来自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自1998年成立至今年8月底,该中心已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万余件,惠及受援群众15万多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亿元。

配强“智囊团”

探索“点援制”

在市某企业上班的益某,被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却未得到相应的补偿。益某不服,求助市法援中心。得知可以自己指定某个律师援助,益某点名冠誉律所的王娴律师帮自己维权。在王律师帮助下,益某如愿获得原单位支付的相关补偿金近10万元。

律师由群众自选,是市法援中心创新推出的法援新机制——“点援制”。具体操作上,该中心在市司法局协调下,从市直16个律师事务所、234名执业律师中,精选出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热心公益的律师组成百名法援律师专家库。受援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时,可指名道姓对律师进行“自选”,进而打破了法援律师由法援机构指派的传统做法。在此基础上,市法援中心还专门组建了民事与刑事两个法援专家律师团,对法律援助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为全市法援工作提供面上指导;组建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团担任法院、看守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规范运行工作站。

“点援制”推行以来,全市有300多名群众通过这一方式获得维权,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这一做法已在全省推广。而其探索建立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工作衔接机制、法律援助与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联动机制,也开了全省先河。

打好“组合拳”

锤炼“硬功夫”

今年6月,2016年度全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结果出炉,我市两件法援案例入选。这也是我市连续第12年问鼎全省优秀榜单。期间,市法援中心办理的严某离婚法援案件,还推动了国家婚姻法立法。

优不优秀,关键看质量。对此,市法援中心专门成立了法援案件质量监督室,由两名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具体实施,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开展案件庭审旁听,邀请司法人员、受援人填写案件质量反馈卡、满意度测评表,采取电话回访和当面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回访案件当事人,做到有案必访。

质量监管打“组合拳”,经费保障吃“定心丸”。为提高律师参与法援案件的积极性,让更多的受援人享受到法援资源,我市将法援案件办案补贴由原来的每件补助300元-600元,提高到800元-1000元。同时率先苏北成立了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缓解法援经费保障不足问题,实现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拓宽“惠民路”

构筑“服务圈”

惠民是法援的终极目标,延伸服务触角是法援惠民的不二路径。有鉴于此,目前,通过依托司法所平台,我市在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构筑起了“15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3个,聘请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1946名。

心中有百姓,服务无止境。在上述基础上,我市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原来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以前所未有的魄力扩大了受援对象的范围。对城乡特困户(含持特困证的困难职工),因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群众,政府扶贫对象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等特定群体,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遭受虐待、遗弃和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申请经济困难证明也由原来的乡镇(街道)政府出具,调整为可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

除此以外,市、县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完成示范窗口建设,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援务公开制,实行标准化审批流程服务流程公开,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申请、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进行援助;与妇女儿童联合会、农民工权益维权中心、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权中心等专项维权中心对接,建立资源共享制度;在法院、看守所、人社、高校和团级以上部队设立法援工作站,畅通法援申请渠道。

上一篇:市物价局“三进三帮”活动有效开展 下一篇:首席质量官制度助力淮安企业做大做强
标签:

相关文章

    最热文章
    阅读榜
            精品推荐 recommended products
              {"remain":4980199,"success":1}http://www.chinatodayclub.com/news/2017/0911/34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