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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审计局加强对审计组廉政监督

叶亚波万伏庆

本报讯今年以来,洪泽区审计局切实加强对派出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完善五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防范审计风险,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

审前谈话制。在审计进点会之前,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审计组成员分别开展谈话,重申纪律要求,增强审计人员自我约束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共开展审前谈话9次。

审计公示制。在审计项目开始时,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告,并在审计通知书后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被审计单位的干部职工随时可以向该区审计局纪检组反映审计组成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

审计纪律报告制。审计组组长兼职廉政监察员,负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加强对审计组成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局纪检组。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对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找执行审计纪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局党组和局纪检组提交廉政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审计组和审计人员违反廉政规定要及时如实汇报,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加重纪律责任追究。

领导一线跟踪监督制。在审计工作开展期间,局分管领导定期到审计现场开展履职情况检查,在检查项目质量的同时督查廉政纪律,促使各项廉政规定得到贯彻落实。局纪检人员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严格问责。今年以来,局领导和纪检人员共到一线审计组开展检查42次。

审计纪律回访制。审计项目结束后,局纪检组安排人员统一对审计组廉政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回访,请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审计组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执行情况反馈表》,详细了解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并作为审计人员年度考核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该局共收回《审计组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执行情况反馈表》18份,未接到反映审计组不廉洁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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