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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纪委出台“三回”监督管理办法

陈燕祖青青王爱进

本报讯洪泽区纪委在“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中,创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方式,通过重要案件回访、重大活动回函、重点事项回看等方式,督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规履职尽责、从紧从严要求自己。

创新创优监管方式。出台《洪泽区纪检监察干部“三回”监督管理办法》,对“三回”作出具体规定。重要案件回访,即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党政纪重处分等重要案件结束后,区纪委干部室和案管室及时回访案件当事人或其家属、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中履职情况。重大活动回函,即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专项行动、作风督查等活动结束后,区纪委办公室和干部室及时回函活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活动中具体表现进行评价。重点事项回看,即区纪委干部室不定期向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社区干部、街坊邻里、配偶子女等人员,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

精准梳理负面清单。为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从遵守纪律、依规履职、大局观念、职业道德、良好家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梳理30条、180字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作为“三回”监督管理主要内容。清单包括跑风漏气泄案、以案说情营私,遇事上推下卸、瞒报个人事项,放纵家属子女、大操大办敛财等内容。围绕监督重点,通过案点走访、电话问访、登门家访、填写表格(重要案件回访表、重大活动评价表、重点事项核实表)等方式,全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表现。

严格运用监督结果。对“三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情节轻微的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岗位或党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或家庭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纪检监察干部的,及时澄清事实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回访结果存入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档案,作为教育培养、调整使用等重要参考。

目前,洪泽区纪委干部室已联合相关室,对参与重要案件审查、“上挂下派”锻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阳光扶贫”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回访、回函和回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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