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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启动“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障计划

茆永茂

本报讯为“关爱计生家庭、撒播爱心事业、造福社会福祉”,切实为全县计生家庭建立正确的意外、健康风险保障意识,提高抵御意外及疾病带来的风险能力,日前,金湖县启动2017年“计生家庭全家福”保障计划。

凡金湖户籍或常在金湖居住,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及其子女、年龄在0周岁至6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本保险。保险期为一年,每户每份每年100元保险费,每户计生家庭限购2份。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人寿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是因意外或者在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疾病身故(续保不受90天限制),给付身故保险金为每人的保额为3.6万元除以该户被保险人人数;二是意外伤残按照伤残比例给付伤残保险,每人为6万元除以该户被保险人人数;三是在合同生效九十天后(续保不受90天限制),初次患合同约定的十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为每人为3万元除以该户被保险人人数;四是被保险人因意外或在本合同生效九十日(续保不受此限制)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均享受30元/日的住院津贴,每人每年限60天;另外赠送家庭财险:因自然灾害、火灾等原因,导致家庭财产损失的。房屋保险最高给付2万元,室内装潢保险最高给付1.5万元和室内财产保险最高给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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