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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招”诈骗消亡于录取公正

魏文彪

紧张的高考已结束,等待考生的是填报志愿、等待录取通知书。对考生和家长而言,进入一所理想高校就读可谓全家的头等大事,一些骗子利用了家长的这一心理设下种种骗局,一些家长则因此中招。近日,北京房山法院通报典型案例,梳理骗子的行骗套路,法官建议,对主动提出为孩子求学提供帮助的人,考生和家长应多方位核实对方的真实信息,同时也要对他们给出的承诺予以警惕。

考生们都希望能上一所好的高校,以增强毕业后步入社会的竞争力,可以理解。而在这种心理驱使之下,少数高考考得不够好的考生家长,难免会习惯性地希冀通过疏通关系,让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心仪”的高校学习。而实际上,当前高校招生已经很正规了,希冀通过找关系进好学校,目的实现的可能性非常渺茫,那些自称可以疏通关系让考生进入其达不到录取标准的高校的人都是实施诈骗。

不过,尽管当前通过疏通关系让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入读相关学校,可能性非常小,但也确有少数“神通广大”的权力人士,还是能够通过滥用职权,将一些未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录取到相关高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原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就利用其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让部分达不到该校艺术专业录取标准的考生被该校录取。

而既然确实有人能够通过腐败手段,让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被相关高校录取,也就难免会有考生家长相信自己或许是遇到了能够帮助自己实现目的的“贵人”,进而遭受其诈骗。就拿北京房山法院梳理的案例之一来说,艺术类考生方某高考前在一家艺术考试培训班接受辅导,培训班一名辅导老师王某告诉她,自己可以帮助她以私下运作方式入读某院校。同年高考中,方某未能达到这所艺术院校的录取分数线,于是找王某寻求帮助,并根据王某的要求支付了10万元。然而,方某苦苦等待未能等来录取通知书,后意识到被骗报了警,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显然,唯有不再有任何人能够通过私下运作方式,让任何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入读相关高校,才不会再有考生家长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输送利益方式,让自己的孩子入读未能达到录取条件的高校,才不会再有“高招”诈骗犯罪人员能够诈骗得逞。这就警示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招权力制约机制,通过完善制度杜绝招生腐败发生,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高招公正成为权力不可插手的“高压线”,切实维护高招工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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