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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

开爱兰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行为,在秋季幼儿园招生前,淮阴区物价局对区内各民办幼儿园发放了《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的政策提醒函》,提醒各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有关政策,除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以外,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各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采取公示牌、公示栏等方式,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示。

各相关幼儿园负责人纷纷表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收费,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杜绝乱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幼儿家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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