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做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实施工作
记者张小燕通讯员杨明
本报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实施工作。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根据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督促县区及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同一县区只能补助一种类型对象,原则上优先补助实际种植户。
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以及县、乡两级农机部门负责相关工作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提高农民群众政策知晓率。
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各县区不断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推进农机与农艺的配套融合。突出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和小麦机播技术,围绕关键作业环节强化作业质量监管。
规范实施多渠道监管。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级补助资金定额直补政策,市农机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审计检查,对违规冒领补助资金、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通报。围绕作业质量、作业面积、资金兑付等重点,深入推进县级第三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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