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一篇论文获省民诉法年会三等奖
淮法宣
本报讯5月14日,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无锡召开。全省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百余人到会。淮阴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滕威、审判员费光明应邀参会。
会上,该院审判员费光明作《我国家事审判理念与机制的实践思考》专题报告,报告紧密结合当前家事审判改革,围绕家事审判理念及机制创新,就家事审判工作提出了“四个改变”观点,一是改变机械追究快审快结的办案节奏;二是改变单打独斗的办案格局;三是改变被动式的办案方法;四是改变就案办案的办案目标。报告观点得到相关与会者的认同,同时,该篇论文也被评为今年年会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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