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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重资”买“微权力”

含辛/文吴之如/图

广东省纪委通报了近年来查处的多起违反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例,除了依仗黑恶势力团伙,通过恐吓、威胁等手段操纵换届选举外,还有不法商人出资百万助选村“两委”,并长期操纵村“两委”决策谋利,村干部挥霍公款数十万元宴请村民贿选等不惜“重资”购买“微权力”的行为,引起了舆论关注。

农村基层政权近几年表现出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村青年普遍进入城市就业,不愿意回到农村,造成基层政权干部“青黄不接”;另一方面,就是如广东省纪委通报的那般,农村基层政权成为不法商人等眼中的“肥肉”,想方设法控制在手中。农村干部的收入不高,大多数地方农村的物质条件差于城市,这是村干部青黄不接的原因,为什么这些“微权力”却引起了不法商人的关注?

对于商人而言,一切投入都为了获得更加高额的回报。村干部是治理农村的实实在在的“掌权者”,国家给予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一切政策,诸如各种补贴、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都要通过村干部来落实到位。这个落实的过程,有的地方就变成了村干部“弄权”的过程,一些思想觉悟差的村干部借此“寻租”,或截留国家给予农民的各项补贴款,或利用审定低保、贫困户的权力,谋取私利、索要贿赂。

更重要的是,近几年随着国家对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投入的加大,不少扶贫济困的项目,动辄投资数百万、上千万,这些项目、款项都要通过村干部发包、发放,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这些项目投入的数额更大。所以,村干部官位虽小,权力委实不小。正是这中间巨大的利益吸引恶黑恶势力和不法商人的目光,让他们不惜巨资采取非法手段也要攫取、控制村里的权力。

斩断伸向农村基层权力的黑手,关键在于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有效的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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