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安监局查处三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王树林傅仕恒
本报讯日前,金湖县安监局依法查处该县三家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月下旬,该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位于县城两户烟花爆竹零售店和乡镇的一户烟花爆竹零售店内,存有无产品合格证、安全警示标志不全等问题的鞭炮,执法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当场暂扣了这三家零售店内的疑似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并立案进行调查。
经查,这三家零售店内暂扣的烟花爆竹均系店主自行从无批发资质的私人手中购进的非法产品并用于销售,存在安全隐患,并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上述三家零售店存在的违法行为,该县安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分别作出了没收非法鞭炮和违法所得,并给予1000元到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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