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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核发首张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

胡景山

本报讯3月1日,个体食品经营者苏美霞从淮阴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赵劲松手中接过一张由王营镇人民政府核发的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这是《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淮阴区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实施以来,该区诞生的首张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这张包括食品摊贩名称、经营区域、经营时间、经营品种等内容的公示卡,标志着食品摊贩从此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正式迈入持证经营、接受监管的新局面。

《条例》和《办法》分别对食品摊贩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备案要求等方面做出详尽规定,明确食品摊贩应当在划定区域和确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校门口100米半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同时对食品摊贩的设施设备、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等要求进行了具体细化。

自《条例》和《办法》实施以来,淮阴区积极采取措施,有序推进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食品摊贩进行调查摸底,初步建立食品摊贩基本信息库,对全区食品摊贩的基本情况一一登记造册建档;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各乡镇、各监管部门120余人参加《条例》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条例》条文精神,熟练掌握主要内容,便于在实际操作时精准执行。同时组织文艺宣传队进乡镇、进社区,对食品摊贩及群众开展深入宣传,使食品摊贩了解自身法定义务,鼓励和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管,增强政策的知晓率和渗透力;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目前,该区已制定了食品摊贩配套实施办法,统一了备案申请程序,制作了食品摊贩备案材料样本以及《进货查验制度》等各项制度,初步建成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完整食品安全责任链;四是开展整改指导。在日常监管中注重防疏并举,将严肃执法与说服教育相结合,采取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有效方式,积极帮助食品摊贩改进制作方式,改善卫生条件,添置设施设备,引导和支持食品摊贩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的发放,对促进食品摊贩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是当前形势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食品安全监管触角、实现全程全域监管的重要举措。接下来,淮阴区将继续稳步推进辖区内食品摊贩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食品摊贩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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