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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EMS“提示函”受点赞

通讯员魏炜卢克余陶化勇

本报讯“您好!是市工商局吗?你们发出的EMS企业年报提示函收到了,你们服务很贴心,谢谢!”佳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联络员王晓明说。“你们的服务真好,提醒很及时,使我们了解到年报新的变化和相关的法律后果!”江苏先河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尚斌在QQ群中这样说。近阶段,市工商局经常接到这样的感谢电话和QQ信息。

据了解,从2017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报送公示2016年度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早在今年初,市工商局就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通过报纸、QQ群、电话、手机短信、网站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引导企业自觉履行义务,积极申报。还印制20000多份年报宣传海报、30000本年报操作指南下发至各县区和工商登记窗口,通过现场解答疑问、演示操作,协助企业及时准确完成年报工作。同时,设立咨询热线,随时为市场主体提供年报公示的咨询、指导服务。

该局工作人员发现,年初到2月中旬,内资企业5258户仅有205户进行年报,速度缓慢。加之从往年年报情况看,也出现过一些企业疏忽,错过了年报,导致企业进入“异常名录”,甚至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进出口、出入境、银行信贷、荣誉评比、投融资、注册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生产经营许可”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入的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如何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和出现?该局一班人一直在思考,如能采用EMS“提示函”的形式提醒企业,把年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新的变化,以及违反信息公示的法律后果和工商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进行提示,便能有效的解决这一突出问题,一是投递快捷;二是投递准确;三是能直接引起企业负责人的重视;再说,如因企业地址、法人发生变更等原因无法投递,信件会第一时间退回,以便工商部门下一步采取其他方法联络处理。

当然,“提示函”虽好,但就是投递成本稍微有点高,要付2.5万元邮寄费。对此,也有人持不同的意见,认为工商部门已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指导服务,已经履行职责,尽到义务,没有必要再花这笔钱。局长蔡莉获悉此事后,非常重视。她对职能部门负责人EMS“提示函”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助力企业发展,倾力做好服务工作是工商部门的首要任务,如果企业因一时疏忽未能如期年报,要知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企业经营发展来说可能就是致命的打击,只要企业能健康的生存和发展,我们花再多的钱也值!”

精准服务见成效,温馨做法受赞誉。从2月18日开始,市工商局5000份内资企业年报“提示函”已陆续寄发到企业手中。截至2月28日,短短10天时间,年报企业户数就达578户,比前一个月总和多出一倍以上。该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遵循“抓进度,强服务,分类别,重引导”的工作思路,为企业年报提供便利服务,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也提醒企业,一定要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及时如实公示年报报告,避免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而导致经营受限和信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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