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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管理

孙学宝薄晶鑫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劳动保障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结合工作实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淮安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状况,将用人单位分为不同类别,细化评级标准,由高至低分为A类、B类、C类、D类和E类,针对不同信用级别,该办法也列出了不同的管理方法,实施分类监管。如A类单位次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免检通过、免于社会保险稽核,将该单位列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对象,同时作为良好信用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反之,E类单位会被列为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单位,每年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视检查,同时将该单位列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按照《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予以惩戒,有效期7年。

该管理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如有劳动用工重大违法行为将记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并依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该办法旨在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劳动用工管理的信用自律,逐步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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