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爱红荣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通讯员伍晓伟
本报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表彰2016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金湖法院法官雷爱红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为我市唯一获此殊荣法官。
雷爱红现任金湖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自2006年担任审判员以来,她个人共审结各类案件3981件,曾以年审结542件案件创下全市法院一线法官办案最高记录。在多年办案实践中,她以女性特有的耐心和细腻,通过对涉诉纠纷发生原因的准确分析,双方当事人各自可能的过错及风险的释法预判,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解决,她所办结的案件调解撤诉率一直保持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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